星期日, 9月 11, 2005

新曆和Merry Xmas的問題

耶教徒問:

你們反基督的既用新曆,聖誕節時又可能會講Merry Xmas,當然這不代表你們信基督,但是你鄙視衪、痛恨祂,那你們用這些時會不會覺得很煩惱?

答:

我就沒有所謂鄙視或痛恨耶穌。

首先,根本沒有所謂信耶穌或不信耶穌,也沒有所謂反耶穌。你只是信耶經(即《聖經》),不是信耶穌,我也只是不信耶經;我要鄙視的、痛恨的、或批評的頂多是耶經的作者及其支持者,豈會去鄙視或痛恨小說人物?

再者,就是耶經裡的耶穌也沒有做過什麼,頂多是好心(或加上幾分精神問題)而做了壞事,當然這個壞事後來滾得像雪球般大。所謂不知者不罪,耶穌沒有能力去預計後果,我就不會怪他。

我覺得你們耶徒應該煩惱才是,一來耶穌據悉就不是公元元年出生,你們所謂的主曆根本不是主
曆;二來所謂耶誕原來是太陽神誕,要慶祝太陽神誕來當做慶祝耶誕。你們有能力撥亂反正嗎?

新曆的紀年方法在外語叫A.D.,意謂in the year of Lord,就是你們所謂的主曆,一般中文則稱它為公元,除去了它的宗教意味。這個紀年方法不論在事實上、名稱上以至認知上都已經抽離了任何宗教。

星期三, 9月 07, 2005

關於耶神「自限」的說法

耶教徒稱他們的神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神,然而,當被質疑何以有苦難、三全神的屬性受到挑戰時,偶有耶徒辯稱:「當上帝創造人成為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主體後,上帝同時間做出一個行動,就是『自限』!這是很多基督徒、或討論基督教上帝觀的人所忽略的。上帝並不會因著自己的意願而強迫人做一些人不願意的事!如果會,今天就不會有反基[督教]啦!」

這不是有效的辯說。

自限的說法,美言之即是積極不干預,用來解釋其他宗教的神的特質,可能尚且說得過去,但用來解釋耶神,則沒有意義,蓋按耶經記載,耶神處處干預,例如「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母耳記下》24:1)、「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按:指以色列人),在他們聖殿裡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他們的少男處女,老人白叟。......」(《歷代志下》36:17)。而最為人所知的就是三番四次使法老的心剛硬(《出埃及記》9:12、10:1、10:20、10:27、11:10),藉故降災與埃及人,多次因著自己的意願而使人做一些非其原意的事。神自限的解釋,對於耶教而言,可以放進垃圾桶了。

星期四, 9月 01, 2005

「神」的定義

當我們討論到如何創世、人類如何出現、世界如何運作、人死後如何、世界及人類最後如何等終極問題時,不少人會思考到背後是否有一或一些存有,直接決定或製造這些事情發生的經過;對這或這些存有(如有),我們給了一個稱謂,那就是「神」。換句話說,「神」就是創世者(Creator)、管理世界者(Manager或Controller)及審判者(Judge)的統稱,但不必是單一的存有。

中國民間傳說已經有這樣的概念。中國民間傳說屬於多神論概念:盤古開天闢地、女媧造人或煉石補天,擔當了創世者(Creator)的角色;玉皇大帝則為掌管天上地下一切天神、地祇和人事的死生禍福的最高管理者(Manager或Controller),還有其他項目管理者,例如灶君、門神;閻羅王則是地下判官,擔當審判者(Judge)的角色。當然,就是創世者、管理者和審判者已是不同的概念,「神」基本上是一個統稱。


或曰:「賭神」、「歌神」是神嗎?

在上述的概念下,「神」有掌管天地的力量,由此引申,「神」就有至強的含義。所謂「賭神」、「歌神」,就是借用了這個含義的一個比喻說法,表示在某範疇的至強者,所指的與原來的也就不同了。

星期六, 8月 20, 2005

耶穌教傳教故事改編系列之三--耶神與撒旦的交易

改編者:Agnostic Hen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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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我獨自往樹林散步。叢林中忽然傳出一陣嘈雜的聲響,我向那方望過去,看見有一個男孩,手中拿著一個袋狀的繩網,網中有一隻驚惶的小鳥,正在拼命掙扎,牠翅膀上的羽毛卡在網中,掙扎下掉了下來。牠不斷發出尖銳的叫聲,彷彿在向同類求救。男孩搖晃袋子,露出得意的笑容。我走近男孩,問他:「你打算怎樣待牠?」

他看著收獲,不經意地回答:「噢,我會用樹枝搗牠,拔牠的羽毛,用丫叉射牠。」

「你玩厭以後呢?」我問。

「哈哈,我會把牠扔給鄰家那幾頭大狗。」

我再無法忍受:「你何以這樣待牠?你要多少錢才肯把牠賣給我?」

他呆住了:「先生,牠是我的,我想怎樣就怎樣,牠至今還在還不應該感謝我麼?何況,牠只是一隻很普通的小鳥,你在這個樹林中隨時可以捉到幾隻。」我指著繩網:「我想要這一隻。」

「為什麼?」他問:「牠一文不值,而且牠剛才還被陷阱夾傷了。」

這時小鳥的尖叫漸漸變為微弱的呻吟。

「我想要牠,你開價吧。」我憐憫地看著這虛弱的小動物。

他上下打量我,最後,他知道我是認真的。他想了一會,提出要求。我知道用這價錢我可以在市場買一隻會唱歌的健康小鳥,但我還是毫不猶疑地掏出錢包。男孩看著手中的錢,好像不相信我真的會給他。

「呃…謝謝。」他說著便轉身,離開時臉上仍然打著許多問號。

男孩走遠後,我把繩袋放在地上,鬆開索子。

「你自由了。」我輕聲對牠說。

牠拍拍翅膀,當牠發現翅膀有空間展開,牠好像重新有力量,頭也不回飛向樹林深處。我看著牠,心中想起:

曾經有一天,撒旦遇見耶神,耶神正在玩弄手上人類。撒旦看著人,輕聲問:「你打算怎樣待他們?」

耶神狂傲地笑:「我會用疾病試鍊他們;用貧窮使他們終日憂愁;用災難使他們努力得來的,瞬間失去;用仇恨、戰爭使他們互相殘殺;用名利、用欺騙使他們心甘情願地活在我的奴役下;用罪使他們一生都屬於我。」

「你玩厭以後呢?」撒旦問。

「我會把『唔順超』的帶到火湖裡,那裡有無底坑、磨牙和永火等著他們,他們永遠離開我。」耶神露出牠猙獰的目光。

「你怎樣才肯把他們賣給我?」

「你說甚麼?」耶神驚訝地問。「你不會想要他們的。你經已夠逍遙自在吧。」

「我想要這些人類。」撒旦說。

「為什麼呢?他們沒有甚麼特別,你看,他們多麼軟弱,不堪一擊。」耶神隨手掐死了一家人,他狂笑一陣,指著那些在驚惶中互相踐踏的人群繼續說:「他們又自私,又愚蠢。」

「我愛他們。」撒旦平靜地回答。

耶神用極鄙視的口吻說:「你別枉作好人,他們不會感激你的。儘管我自吹自擂說我是他們的創造者,他們也會不認我。我無故用洪水毀了他們一次,又擊殺了無數無辜的埃及人長子,還出動了梁煙蛇、吳煮缸又哄又騙,他們就是『唔順超』。」

撒旦看著一群人,堅定地說:「你開價吧,你想要甚麼?」

耶神咪著眼,細細打量撒旦:「我不知道你到底在想甚麼,但告訴你,如果你真的要買贖我手上這些奴隸…」火焰在牠眼中燃燒:「我要的,是你的名聲。」

撒旦直視著牠,攤開兩手:「成交!」

星期一, 8月 15, 2005

耶穌教傳教故事改編系列之二--感謝主

改編者: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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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乞丐,每天同時經過一戶富貴人家。這家的主人,每天丟銅板給他們,比較高大的那位乞丐總是大聲喊著:「多謝主人!你真是仁心大愛,做好事,願你長命百歲,永遠健康!」但是另外一位瘦削矮小的乞丐,只是輕輕地說:「感謝上主的恩典。」

這家的主人每天都丟銅板到窗外,而每天也同時飄來兩種感謝的聲音,一個感謝他,另一個感謝主。主人起先不覺如何?漸漸地開始有一點不舒服,那種不舒服的感覺一直累積,直到有一天,他想:「奇怪!是我給他錢,他不謝我,卻去謝主,我要給他一點教訓,讓他明白他應該謝的是我。」

主人到麵包店,叫師傅烤了兩條大小一樣的吐司,將一條挖空塞了珍貴的珠寶,然後再把它封起來,兩條麵包看起來完全一樣。乞丐來的時候,他把那個普通的麵包交給瘦小的、只會感謝主的乞丐,而把那條藏著金銀珠寶的麵包,交給高大、每天謝他的乞丐,主人心想:「讓你知道,謝我跟謝主的差別在哪裡!」

那個高大的乞丐拿到麵包,覺得好重,心想:「有什麼問題?」就按常理弄開麵包,發現裡面滿是金銀珠寶;他以為兩條麵包沒有分別,沒說什麼,瘦小的乞丐也沒有問,他心裡想著:「主人對我們真好!」就跟瘦小的乞丐告別了;他滿心喜歡地要回去看望他的爸爸媽媽,準備過另一種新生活,離去前再三感謝這家的主人!一向虔誠的乞丐拿到麵包後又是輕輕地說:「感謝上主的恩典。」就走了。

第二天,那個高大的乞丐,就再也沒有來乞討了,主人看到瘦小的乞丐又來乞討,就問:「你又(註:提高聲調)來乞麵包嗎?」瘦小的乞丐回答:「是啊!」「啊!高大的乞丐呢?」主人問。「不知道啊!」瘦小的乞丐始終不明白,感謝主跟感謝主人的差別在哪裡了,主人見他傻傻的樣子,就不忍戲弄他,再給他一條麵包算了。

再一次,一向虔誠的乞丐拿到麵包後又是輕輕地說:「感謝上主的恩典。」繼續其怡然自得地感謝上主的乞丐人生啊!

這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不論你是否基督徒,都值得看一看!種瓜得瓜,現實往往有正面的回應。

星期三, 8月 10, 2005

耶穌教傳教故事改編系列之一--上帝的審判

改編者: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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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正在審判教徒)

上帝:我判你現在要下地獄,你服不服?
教徒:我不服,我自問對得住上帝你,沒有做過什麼違反聖經的事,為什麼......

(此時S. C.(按:網上批基督教名人)行過,而且按照天堂服務員(天使/鬼差?)指示進入天堂去。)

教徒:他不就是......
上帝:對!他就是S. C.,他在世上狂轟《聖經》中的我,現在正要到天堂登記。

教徒:為什麼我沒犯罪--我沒批評你、沒褻瀆你--就要下地獄?
上帝:你說你沒犯罪?你混淆是非,倒顛邏輯,還把我描述成麻木不仁的暴君!你還說你沒有罪?

教徒:那S. C.呢?他狂轟你,豈不是也要死?
上帝:他和你不同,他狂轟的只是《聖經》中的上帝,那不是我,你要下地獄是因為侮辱我,又曾經犯過罪,我已給了你良知去判斷是非,你早已知道無是非之心會下地獄呢!

教徒:我侮辱你是因為那時我覺得聖經可信,我自少就被灌輸很多描述你的內容,例如「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出埃及記》12:29)「那些跟著以色列人下海法老的全軍,連一個也沒有剩下。」(《出埃及記》14:28)「耶和華就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指以色列人),在他們聖殿裡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他們的少男處女,老人白叟。......」(《歷代志下》36:17)其他的還有《民數記》15:32-35及21:4-6、《撒母耳記下》6:6-7、《申命記》2:32-35、《約書亞記》10:28-40、11:6-9及11-14、《士師記》18:10及27、《撒母耳記上》15:1-3。

上帝:那又如何?
教徒:傳道人說:「只要信,不要問。」又說:「神的心意豈是人的智慧可以明白?不信就是敵擋神,就要下地獄!」你叫我怎不相信他們?

上帝:神棍講你又信?我就是故意容許有人指鹿為馬,看看有沒有「馬屁友」為了拍上帝馬屁拍到連良知也不要。《聖經》說我用六日創造世界,耶穌由處女馬利亞所生,死後三日復活,與我一體但又坐在我的右邊,你這樣都信?我給你的智慧去了那裡?《聖經》預言耶穌會在那一代人還未死就會重來,結果從沒有來--我已經給了你明顯的答案,你拍馬屁拍懵了!

教徒:那我現在不信了!
上帝:可惜現在已經太遲了!

(說罷那罪人立即跌落地獄。)

星期六, 7月 16, 2005

神話的禁果 - Q&A

Q:亞當有否自由意志選擇吃不吃禁果?
A:有。若沒有自由意志而吃禁果,則是上帝安排他吃禁果,也就沒有什麼
  好「賴」他。

Q:亞當有否分辨善惡的能力去運用自由意志選擇吃不吃禁果?
A:沒有。未吃分辨善惡樹的禁果是不會有分辨善惡的能力的,既然沒有分
  辨善惡的能力,也就分辨不了上帝的警告或蛇的誘惑之言孰對孰錯。

Q:沒有分辨善惡能力的人做錯事有否責任?
A:沒有。

Q:誰有責任?
A:誰使他有自由意志卻沒有分辨善惡能力的,誰就有責任。

Q:哪個「誰」是誰?
A: ... ...

星期日, 7月 10, 2005

鐵證待判:落空的預言

根據《聖經》所說,末日何時來臨?

當面對這個詢問時,大多數的耶穌教信徒都會答不知道,因為在《新約聖經》中,耶穌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馬太福音》24:36-37) 其實,這個「不知道」並非事實之全部。據《新約聖經》記載,耶穌當時已為末日來臨的時限作了預言。  

當時,耶穌從耶路撒冷聖殿出來,向門徒表示聖殿的每一塊石頭都要拆下來,沒有一塊會留在上面。當耶穌去到橄欖山上坐著的時候,門徒就私下問耶穌:「請告訴我們,甚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預兆呢?」(《馬太福音》24:1-3)耶穌就仔細告訴門徒末日前要發生的事及末日來臨的情形。  

耶穌說:「......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災難原文作生產之難。〕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纔來到。」(《馬太福音》24:4-14)  

耶穌續說:「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馬太福音》24:15-28;註一)  

耶穌然後描述「人子」來臨的情形。耶穌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方:原文作風),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馬太福音》24:29-31)  

詳述了末日前要發生的事及末日來臨的情形後,耶穌作了重大的預言:「......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馬太福音》24:32-34;註二)  

耶穌清楚預言,於還有當時在世的人未去世前,前面描述的事情包括戰亂、饑荒與地震、門徒被追殺、天國福音傳遍天下、大災難、日頭變黑、月亮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要震動、人子兆頭顯在天上、地上萬族哀哭及「人子」駕著雲來臨等都要依序發生。  

耶穌並且聲明這段話是認真的,沒有轉圜餘地。耶穌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馬太福音》24:35)  

耶穌約於公元卅三年(註三)說了這些話。如果耶穌的預言是有效的話,就算世上有一個剛於耶穌說話前出生並活到一百卅歲的人,「這些事」全都不可能遲過公元一百六十三年發生。事實上,「這些事」大都沒有於時限內發生,證明了這個預言──並且是耶穌教信仰的基石──不過是謊言,一個說了接近二千年也不願放棄的謊言。(註四)  

以上耶穌的話引自《聖經》和合本的《馬太福音》廿四章。亦可參考《馬可福音》十三章及《路加福音》廿一章有幾近相同的內容。事實上,按《聖經》記載,耶穌也不止一次這樣說。耶穌在門徒面前變形像之前,已曾向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馬太福音》16:28)耶穌亦早已向門徒說:「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馬太福音》10:23)當然,門徒走到全死了,「人子」也沒有如他預言般來臨。無論如何,這三段一致的話可證明耶穌當時確實認為末日是迫在眉睫而非要等二千年也未來臨的。

註一:關於「『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請閱另文【末日預言──毀滅性的可憎之物】。

註二:「......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的原英文譯本為'Verily I say unto you, this generation shall not pass, till all these things be fulfilled.'。1979年由香港聖經公會所出的《現代中文譯本》,「這世代」為「這一代人」;現代英文譯本(即American Bible Society所出的Good News Bible/Today's English Version),'this generation' 則為 'people now living'。

註三:根據《新約聖經》描述及與歷史比較,如果有其人,耶穌也極大可能於公元元年前後幾年而並非於公元元年出生,但不影響本文論點。

註四:有教徒認為,由於末日前要發生的異像尚沒有出現,所以末日不能來臨。這是歪曲預言的原意。其實,每個異像都是預言要發生的一部份,若預言有效,每個異像應同樣在時限內發生,而不是因為前面的某一個未能發生,後面的就可不必發生。若質疑者不是質疑為何末日沒有於時限內來臨而是質疑為何某個異像沒有於時限內來臨,教徒亦是無法提出合理解說的。又,耶穌的預言有沒有一些部份發生了?耶穌似乎準確預言耶路撒冷聖殿的「每一塊石頭都要拆下來」──耶路撒冷聖殿於公元70年被毀。然而,幾卷記載耶穌生平的所謂福音書中,最早的《馬可福音》,估計於公元70年左右面世,因此,很大可能是先有聖殿被毀而後有福音書的耶穌預言。所謂「耶穌預言聖殿被毀」實際上可能不是預言,而是把已知的事實說成過去的預言。

星期四, 7月 07, 2005

有關耶穌族譜的問題

(一)耶穌族譜不吻合

比較《馬太福音》跟《路加福音》列出的耶穌族譜,可以發覺前者說耶穌是所羅門的後裔而後者說耶穌是拿單(所羅門的兄弟)的後裔;分別繁衍至耶哥尼雅和尼利兩個疏堂兄弟後,卻同時生了撒拉鐵;自所羅巴伯再開枝散葉至雅各和希里兩個疏堂兄弟後,卻又同時生了約瑟,然後才到耶穌。撒拉鐵與約瑟不知生父是誰這兩筆胡塗賬如何算?《馬太福音》跟《路加福音》之間,最多只有一個對,或兩者皆錯。

(二)三個十四代?細心編排?

曾有耶教徒就這些差異解釋說:「《馬太福音》族譜是經過作者細心編排,每一個系列是十四代,正好和大衛名字的字母數目加起來一樣(十四)。」但是,事實就是事實,不是事實就不是事實,不會因為是否細心編排而影響。耶教徒這種解說,部份是重複《馬太福音》所說:「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1:17)而從這種解說看來,這種細心編排是要滿足某些迷信於特別數字的人,使其相信耶穌擁有特別的身份;但無論如何,若所謂每一個系列是十四代並非事實,只是隨意刪去幾代以符合每一個系列是十四代這個說法的細心編排,這種細心編排根本就是欺詐的行為,當中絕不神聖,就是寶藥黨、電子零件黨和祈福黨所出賣的技倆,不也是細心編排嗎?

星期二, 7月 05, 2005

轉載:頂尖自然科學家不信神(《自然》Nature 394, 313 (1998))

自本世紀初以來,人們就一直在爭辯美國科學家的宗教信仰問題。我們最新的調查發現,在頂尖自然科學家中,不信神的比例比以前都多--幾乎全都不信神。

最早研究這個課題的是美國著名心理學家詹穆斯.H.路巴 (James H. Leuba),他在1914年做了里程碑式的調查。他發現,在1000名隨機選擇的美國科學家中,有58%表示不相信或懷疑神的存在,在400名「大」科學家中,這個數位上升到了接近70%。20年後,路巴用有些不同的方式重複了調查,發現這兩個數位分別上升到了67%和85%。

在1996年,我們重複了路巴在1914年的調查,並向《自然》報告了我們的結果。我們發現,在1914年以來,美國科學家一般地沒有多少變化,有60.7%表示不信或懷疑神的存在。今年(1998年),我們很接近地類比了路巴在1914年第二階段的調查,調查那些「大」科學家的信仰,發現信神的比例是前所未有的低--只有大約7%。

路巴把「大」科學家不信神或疑神的比例高的原因,歸於他們具有「超級知識、理解和經驗」。類似的,牛津大學科學家彼特.阿金斯(Peter Atkins)在評論我們1996的調查時說,「你很顯然能夠是一個科學家,並具有宗教信仰。但是由於科學和宗教的知識範疇是如此不合,我不認為在更深刻的意義上,你能夠是一個真正的科學家。」這樣的評論導致我們重複了路巴第二階段的研究,對「大」和「小」科學家的宗教信仰做最新的比較。

我們所選取的「大」科學家群體是美國科學院的成員。我們的調查發現,科學院的自然科學家幾乎一致地否認超驗事物的存在。不信神和不信永生的比例,在科學院生物學家中分別為65.2%和69.0%,在科學院物理學家中分別是79.0%和76.3%。剩下的人當中,大部分對這兩個問題都持懷疑態度,很少有相信的。我們發現,科學院的數學家具有最高的信仰比例(14.3%信神,15.0%信永生)。生物學家具有最低的信仰比例(5.5%信神,7.1%信永生),物理學家和天文學家則稍微多了一些(7.5%信神,7.5%信永生)。

重複路巴的方法有些困難。對一般的調查,他從標準工具書《美國科學界人士》(AMS)中隨機地抽取科學家名單。我們用了這部書的現有版本。在路巴的時候,AMS的編者在詞條中標示出「大科學家」,路巴就據此鑒定他的「大」科學家。AMS不再有這樣的標示了,所以我們就把科學院的成員作為我們的「大」科學家,在早期的AMS,這個身份也是「大科學家」的標誌。我們的方法要比路巴的方法衍生了一個更傑出的樣本,這或許可以解釋在我們的被調查者中存在著極低的信仰比例(如果前面引述的路巴和阿金斯的評論是正確的話)。

在1914年的調查中,路巴把他那簡略的問卷郵寄給了隨機抽選出來的400名AMS的「大科學家」。它詢問被調查者是否相信「一個能與人類進行智慧和有感情的溝通的上帝」和「個體的永生」。對每一個問題,被調查者可以選擇回答確信、不信或懷疑。我們的調查包括了完全相同的問題,也要求匿名答覆。路巴把1914年的問卷送給了400名「生物和物理科學學家」,後者除了物理學家和天文學家,還包括數學家。由於科學院成員的人數相對較小,我們把我們的問卷送給了這些核心學科的全部517名科學院成員。在1914年,路巴收回了大約70%的答卷,在1933年則超過75%,而我們在1996年的調查收回了60%,對科學院成員的調查則收回了稍多於 50%。

正當我們整理調查結果的時候,科學院發行了一本小冊子,鼓勵在公共學校教授在美國科學界和某些保守的基督徒之間一直存在衝突的進化論。這本小冊子想讓讀者確信,「科學對上帝是否存在的問題持中立立場」。科學院院長布魯斯.阿爾伯茲(Bruce Alberts)說:「有許多非常傑出的科學院成員有著非常虔誠的宗教信仰,同時也相信進化論,他們中的許多人是生物學家。」我們的調查結果與此不同。

譯者:方舟子

星期五, 7月 01, 2005

轉載:駁斥創造論者的15個瞎說

作者:約翰.倫尼(John Rennie)
譯者:王道還
譯文原載:科學人雜誌2002年9月號 (下文經過少量修改)
原文:15 Answers to Creationist Nonsense (《Scientific American》, pp 62 - 69, July 2002)

序言:反演化論人士不惜拆毀真正的科學,也要為創造論覓得一席之地。但是,他們的論證根本站不住腳。

143年前,達爾文發表以天擇為機制的演化論,在當時的科學界引起了激烈的辯證,但是從古生物學、遺傳學、動物學、分子生物學,以及其他領域所收集到的大量證據,逐漸為生物演化建立了堅實的基礎,現在已經沒有合理懷疑的餘地。今天,演化在各處都已獲得勝利,只有一處例外--大眾的想像。教人臉紅的是,到了21世紀,在歷史上科學最先進的國家裡,創造論者仍然能夠說動政客、法官與一般民眾,相信演化只是個幻想,不僅有漏洞,也沒什麼證據。他們到處遊說,想讓「智慧設計論」之類的創造學說進入國民教育的科學教材中,作為針對演化論的另一種選擇。

本文付梓時,美國俄亥俄州教育委員會正在辯論這個提案,有些反演化人士承認,他們支持智慧設計論進入課堂,只不過當它是塊敲門磚,一旦成功,科學課就必須討論上帝了,例如出版《審判達爾文》的法學院教授詹森(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就是如此。受圍攻的教師與其他相關人士,也許會越來越覺得必須迎戰,為演化論提出正確的論證,並駁斥創造論。

創造論者使用的論證,一般而言都是似是而非,而且源自對演化的誤解,或者信口胡說,但是他們提出的反對意見,不僅數量多,而且五花八門,就算熟悉演化論的人也不易招架。為了協助大家答覆創造論者的問難,本文列舉15個他們針對演化最常提出的「科學」論證,對這些瞎說詳加駁斥。此外,也提供資訊,指引讀者作進一步的研究,並說明「創造科學」不應進入課堂的理由。

瞎說1. 演化只是理論,既不是事實,也不是定律。

許多人在小學理學到,在「確定」的尺度上,理論位於中間,比假說更確立,但是不像定律一般鐵證如山不過,科學家不那樣使用這些詞。根據美國國家科學院(NAS)的說明 ,科學理論是「對自然世界某一面向所做的解釋,有根有據,包括事實、定律、推論、與驗證過的假說。」定律是有關自然的描述性通則,而理論無論通過多少次驗證,都不會變成定律。因此科學家說起「演化論」這個詞的時候(或原子論、相對論),並不是要說他只是理論、還算不確定的科學定律。演化「理論」是指物種會代代變化的想法,但演化「事實」又怎麼說呢?NAS對事實的定義是:「一再證實過,而且實際大家都當真的觀察。」化石記錄與大量其他證據都證實,生物會在時間中演化。雖然沒有人觀察到那些變化,間接的證據卻清楚而毫不含糊,教 人難以推諉。

所有科學都三不五時要依賴間接證據。例如物理學家無法直接觀察次原子粒子,因此他們觀察那些粒子在雲霧室中的軌跡,軌跡證實他們的存在,並透露他們的性質。物理學家的結論,並不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而顯得飄渺。

瞎說2. 天擇說是循環論證:最適者就是存活下來的人,存活下來就贏得最適者的頭銜。

「適者生存」是描述天擇的口語,比較合乎行話的描述是及生存與生殖成功率的差別。就是說,你可以描述物種在特定處境中可能生養的子女數量,而不只是貼上適或不適的標籤。在一個到處都可以找到種子當食物的海島上,野放兩對雀鳥,一對喙嘴很小但是繁殖速度快。另一對喙嘴大、繁殖速度慢。幾代之後,繁殖快的雀鳥就可能控制比較多的食物資源。但是,如果大型喙嘴比較容易咬開種子,這樣的優勢也許會讓繁殖慢的雀鳥佔上風。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葛蘭特就觀察到這類族群變化。他在加拉巴哥群島上研究雀鳥,為演化生物學田野研究開創了新的里程碑。關鍵在於,定義因適應而產生的生殖成就,不必涉及生存;大的喙嘴比較適應咬遂種子的工作,這與大型喙嘴在鳥兒所處的棲境中有沒有生存價值無關。

瞎說3. 演化不是科學,因為它無法測驗,也無法否證。

演化所說的事沒有人觀察過,也永遠無法重新創造。這個對演化的全面否定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分別,這個分別將演化至少分成兩個廣闊的範圍--微演化與巨演化。微演化指物種內的變化,也許就是物種形成的前奏。在19世紀,「物種原始」這個詞的意思就是「物種形成」--新物種的誕生。巨演化研究物種以上層次的生物群變化。科學家重建不同生物間可能的關係,證據往往來自化時記錄與DNA比對。

現在甚至大多數創造者都承認,微演化經得起實驗室研究的考驗(例如以細胞、植物、果蠅完成的實驗),以及田野測試(像是葛蘭特在加拉巴哥群島上研究雀鳥喙嘴形狀的演化)。天擇與其他機制(如染色體變化、共生、雜交),可以驅使族群發生重大的變化。由於巨演化涉及非常長的實踐時間,所以必須依賴化石與DNA來推論,而不是直接觀察。但是在歷史科學中(包括天文學、地質學、考古學、以及演化生物學),科學家仍然可以測驗假說--它們與經驗證據吻合嗎?能夠演繹出讓未來的發現來驗證的預測嗎?

舉例來說,要是真有演化這回事,從最早的人類(大約500萬年前)到現代型態的人類(約10萬年前),中間一定會有一系列人科動物,型態從類似猿的模樣,逐漸變成人的模樣。這正是化石記錄中的實況。但是我們不該(也不會)在侏羅紀的地層中找到現代人的化石,演化生物學家往往要做出比這個更確切又精準的預測,並不斷驗證這些預測。

演化也可以用別的方法駁倒。要是複雜生物可以從沒有生命的物質自然發聲,我們只要提出證據,那怕只是一件,那麼我們就可以推論,化石記錄上至少有一些生物也許就是以同樣的方式形成的。要是智慧超人的外星人現身地球,宣稱地球上的生命(或某個生物)是湯創造的,那麼想以演化做為地球生命史的唯一解釋,就行不通了。但還沒有人拿得出這類證據。我們必須提醒讀者的是,以「可否證性」為科學的特徵,是哲學家波柏在1930年代提出的主張。最近對否證論的詮釋,已經不再堅持以狹隘的方式運用否證原則,否則科學事業中有許多分枝都會被取消了。

瞎說4. 科學家越來越懷疑演化。

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支持演化的人正在減少。你拿起任何一期有同儕審查的生物學學報,都能翻到支持或擴張演化研究論文,要不就是以演化為基本概念。另一方面,認真駁斥演化的科學出版物幾乎不存在。在1990年代中,當時還在(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動物系任教的吉爾克李斯特,在主要科學文獻中普查過去數千種期刊,搜尋討論智慧設計或創造科學的論文。在幾十萬篇科學報告中,他一篇都沒找到。過去兩年,東南路易斯安那大學的福里斯特與凱斯西儲大學的克勞斯分別做過同樣的搜尋,同樣徒勞無功。

創造論者反駁說,封閉心靈的科學社群排斥他們提出的證據。可是根據《自然》、《科學》以及其他重要期刊的編者,它們收到的反演化論文,數量少得可憐。雖然有些反演化的學者在嚴肅的期刊中發表過論文,不過這些論文很少直接攻擊演化,或者提出創造論論證;他們最多就是指出,一些演化問題尚未解決或極為困難--沒有人會爭論這一點的。簡言之,創造論者還沒有提出健全的論證,讓科學世界認為應當認真對待他們。

瞎說5. 甚至演化生物學家都會彼此爭論,可見堅實的科學不怎麼支持演化。

演化生物學家熱烈辯論的題材可多了:新物種如何形成、演化速率、鳥類與恐龍的親緣關係、尼安德塔人與現代人是否同一物種....多著吶!這些辯論與其他科學領域中的,沒什麼不同。儘管如此,生物學家都把演化當作事實與研究的指導原則,無一例外。

不幸的是,不誠實的創造論者寧願將科學家的辯論抽離文脈,並誇張、扭曲他們之間的異議。任何人只要熟悉已故哈佛大學古生物學家古爾德的作品,都知道他除了首創「疾變平衡模型」之外,也是演化陣營中最有辯才,最有文采的人。但是創造論者卻歡心地在古爾德卷逸浩繁的著作中割裂文句,使他的話讀來像是懷疑演化的說詞,它們還將疾變平衡模型表述成容許新物種一夜之間就能出現的主張,就像鳥類是從爬行類的卵中孵出似的。(疾變平衡模型解釋的是化石記錄呈現的模式。根據古爾德的說法,演化大多多發生在很短的時距中;但「很短」是以地質時代的尺度而言,也許要幾百個世代才能完成。)

要是任何人引用重要科學家的文句,聽來似乎有質疑演化的味道,請堅持找出那些文句的處,根據文脈瞭解它們的含意。這麼一來,它們攻擊演化的硝煙就會消失了,少有例外。

瞎說6. 要是人類是猴子的苗裔,為什麼上還有猴子?

經常有人使用這個論點,實在令人訝異,因為它分別在好幾個層次上反映了對演化的無知。第一個錯誤就是,支持演化的學者從未說過人類是猴子的苗裔,他們說的是「人與猴子有共祖」。更深層的錯誤是,這個反對論點就好像是說:要是孩子是大人的苗裔,為什麼現在還有大人?新物種是從既有的物種分裂出來的,生物族群要是與本家主幹隔離了,等到演化出足夠的差異,就能一直保持獨有的地位了。以後本家物種也許能繼續存在,也許會滅絕,說不準。

瞎說7. 演化無法解釋生命一開始在地球上是如何出現的。

生命起源仍然是個謎,但是生物化學家已經知道原始核酸、氨基酸與其他生命建材大概是怎樣形成的,以及它們如何組織成能夠複製自己、又能自謀生存的單位,這些知識奠定了細胞生物化學的基礎。根據太空化學分析提供的線索,我們推測許多這類化合物也許是在太空形成的,隨著慧星墜落地球,這個情節也許可以回答「在地球剛形成不久的環境中,那些組成物如何形成」的問題。有時候,創造論者只學目前還無法解釋生命的起源,就想將演化一筆勾消。但是,即使地球上的生命有個與演化無關的起源(例如,最早的細胞是幾十億年前外星人送到地球上來的),對於生命出現以後的歷史,演化仍然會是鐵案如山的解釋,有無數微演化與巨演化研究產生的證據支持。

瞎說8. 以數學而言,像蛋白質那麼複雜的物事,會因偶然的機運而形成,簡直是難以想像,更不要說一個活細胞,或是人類了。

機運在演化中扮演了一個角色(例如,導致新的生物形質的突變就是隨機發生的),但是演化創造生物、蛋白質或其他的物事,並不依賴機運。恰恰相反,演化的主要機制--天擇,會將非隨機的變化收束在一起,秘訣是保存想要的(適應的)形質,刪除不想要的(不適應的)形質。只要選擇的力量保持穩定,天擇就能推動演化,朝一個方向進行,在很短時間內就能製造複雜的結構。

就拿13個字母所組成的字串來作比喻好了,比如說這句哈姆雷特的名言"To Be Or Not To be"。假定有100萬隻猴子,每隻猴子在打字機上打出一個片語費時1秒,想在26的13次方中的可組合中得到正確的組合,需要的時間可以長達7萬8800年。但是在1980年代,美國格倫達學院的哈迪森寫了一個產生隨機字串的電腦程式,它能將剛巧正確的字母保留下來(也就是說,挑出比較像哈姆雷特的話的字串)。平均來說,那個程式只試了336次,不到90秒,就產生了正確的字串。更令人驚訝的是,以那個程式重建整份莎士比亞的劇本,也只花了四天半。

瞎說9. 根據熱力學第二定律,所有系統都會在時間過程中越來越失序。因此活細胞不可能從沒有生氣的化學物演化出來,多細胞生物不可能從原生生物演化出來。

這個論證源自對熱力學第二定律的誤解,要是它站得住腳,礦物晶體與雪花都不可能出現了,因為它們也是由散亂的物質自然形成複雜的結構。熱力學第二定律實際上說的是,封閉系統的熵,總值無法降低。所謂封閉系統,就是質與能都無法自由進出的系統。熵是個物理概念,以日常語言來說,往往就說它是失序,但熵與常識中的失序有很大不同。不過,更重要的是,熱力學第二定律容許熵在一個系統的某些部位下降,只要其他部位的熵增加,使整個系統的熵不小於初始狀態即可。這麼一來,整個地球可以變得越來越複雜,因為太陽供應了大量熱與光,而且太陽的核融合產生的熵更大,遠超過地球的熵降低的程度。簡單生物吃下其他形式的生物與非生命物質,獲得的能量可以驅動牠們朝複雜形式演化。

瞎說10. 突變是演化理論不可獲缺的要素,但是突變只能消除生物性狀,無法產生新的特徵。

實情恰恰相反。在生物的DNA上,某個特定位置發生的變化叫做「點突變」。生物學家已經發現許多點突變製造的性狀,例如細菌對抗生素的耐受本領。動物發育調控基因的同源匣家族(Hox),要是發生了突變,也會產生複雜的後果。HOX基因指導腳、翅膀、觸角與體節的發育位置。舉例來說,果蠅會發生一個叫做「觸足」(Antennapedia)的突變,使腳長在應該長觸角的地方。這些不正常的附肢沒有功能,但是它們證明了基因錯誤可能製造複雜的結構,至於它們的可能用途,就看天擇了。

此外,分子生物學家已經發現,導致基因變化的機制不只是點突變,因此新性狀出現的途徑也不只一個。從不同基因拆下功能模組,再以新鮮的方式組合在一起,是一個方式。整個基因也可能在生物的DNA上因故複製了一次以上,於是複本就可能不受拘束地圖變成製造新奇、複雜特徵的基因。學者比較不同生物的DNA發現幾百萬年來血液的球蛋白家族就是這麼演化的。

瞎說11. 天擇也許可以解釋微演化,但是無法解釋新物種與高階生物的起源。

演化生物學家發表大量論文,討論天擇製造新物種的過程。舉例來說,根據哈佛大學教授麥爾發展出來的「異區同源」模型,要事物種的一個族群與其他同胞族群因為地理的障礙而失去聯繫,受到的天擇壓力就可能不同。隔離的族群會逐漸變化,要是變化到了非常明顯的地步,隔離族群與同胞族群無法交配,或者不會主動交配,隔離族群就成了在生殖上與外界隔離的單位,走上變成新物種的道路。

天擇是學者研究得最透徹的演化機制,但是生物學家對其它的可能抱持開方的態度。生物學家不斷評估不尋常的基因機制導致新物種或複雜性狀的潛力。美國麻州大學阿模斯特分校的馬古利斯與其他學者主張,有些胞器是透過共生吞併古代生物過程而演化出來的,例如粒腺體。由天擇以外的力量導致演化是可能的,科學界衷心歡迎這類論證。但是,那些力量必需是自然的,不可用科學無法證明的神秘創造智慧來推諉。

瞎說12. 沒有人見過新物種演化

物種形成也許真的不常見,以許多實例而言,也許幾百年才能完成。此外,在新物種的形成階段就認出牠是個新物種,的確不容易,因為生物學家對於物種的適切定義,有時都會爭論不休。最普遍使用的定義就是麥爾的生物物種概念,根據這個定義,物種是在生殖上與其他生物隔離的獨特群體,每個物種的成員通常不會或不能與群體外的生物交配。實際上,距離或地形隔開的生物,這個定義很難應用,也不適用於植物,還有化石(用不著講,它們是不會交配的)。因此,生物學家通常用生物的型態與行為特徵為線索,推斷牠們的物屬。

不過,科學家的確報告過觀察到信是新物種正在形成的情事,植物、昆蟲、蠕蟲都有例子。大部分這些實驗,都是研究人員將生物至於各種不同的選擇壓力之下,針對特定的解剖型態,交配行為,棲境偏好,或是其他性狀,結果發現他們創造的生物族群不與「外人」交配。舉例來說,要視他們根據特定棲境偏好選出一群果蠅,再將牠們隔離繁殖35代,最後那些果蠅拒絕與不同棲境的果蠅交配。

瞎說13. 演化論者無法指出任何一種化石正處在演化過渡階段,例如一半是爬蟲類,一半是鳥類的生物。

事實上,古生物學家有許多具體的化石例子,型態介於不同的類目之間。始祖鳥化石一直是最有名的例子,牠有羽毛與鳥類特有的骨架結構,以及恐龍的特徵。其它的帶羽化石物種也發現了不少,有的看來更像鳥,有的不太像。現代馬的演化使也有一系列化石,從體型不大的始祖馬開始。鯨豚的祖先是在陸上行走的四足動物,陸行鯨與羅德侯鯨代表鯨豚演化使的轉捩點(見《科學人》2002年7月號【鯨魚如何征服海洋?】)。

各種不同的軟體動物,可以用化石海貝來追溯長達幾百萬年的演化史。在阿法南猿(露西)與現代人之間,人科動物的化石也許超過20種(他們不全是我們的祖先)。不過,創造論者不接受這些化石研究的結論。他們論證道,始祖鳥不是介於爬行類與鳥類之間的「失落環節」,而是一種已經滅絕的鳥類,只是帶有爬行類的特徵罷了。他們要求演化論者拿出來的,是一種不三不四的怪物,不屬於任何已知的生物群。即使有個創造論者承認一個化石介於兩個物種之間,仍然會堅持要看另一個過渡類型--介於這個化石與那兩個物種之間。這些令人洩氣的要求可以一直進行下去,讓永遠不會晚整的化石記錄背負著不切實際的負擔。

儘管如此,演化論者可以從分子生物學中取得進一步的支持證據。所有生物大部分基因都是相同的,但正如演化論者所預測的,這些基因的結構與產物彼此會有不同,不同的程度與生物間的親疏遠近成正比。遺傳學家以「分子時鐘」衡量基因差異反映的時間深度。這些分子證據也顯示了各種不同生物的演化速率。

瞎說14. 生物無論在解剖層面、細胞層面、還是分子層面,都有極為複雜、精密的性狀,要是不夠複雜或者不夠精密,就無法運作。因此,唯一審慎的結論就是,生物是智慧設計的產物,而不是演化。

近來大部分攻擊演化的論證,都以這個「設計論證」作主軸,但是它也是歷史最悠久的反演化論證。1802年,神學家培里寫道,要是你在田野裡發現了一隻懷錶,最合理的結論是,這是有人掉在地上的,而不是自然力量在當地形成的。培里論證,根據同樣的道理,生物的複雜結構必然是上帝直接創造的。

達爾文的《物種原始論》可以說是對培里的答覆。根據達爾文的解釋,自然的選擇力量在遺傳性狀中挑挑揀揀,可以逐漸塑造出生物的複雜結構。一代又一代的創造論者都舉眼睛為例,反駁達爾文,認為眼睛不可能是演化出來的結構。這些人說,眼睛是視覺器官,它的所有零件都得完美地配合才成。要是眼睛是演化出來的,必然要經過一系列過渡階段,而天擇不會青睞那些不完美的眼睛--半隻眼睛有什麼用?達爾文早就知道會有這種批評,他寫道,即使「不完全」的眼睛都能使個體獲利(例如方便生物朝向光源),使牠們繁衍後代,繼續演化。

生物學研究已經證明達爾文的看法是正確的。科學家已經在動物界發現了原始眼睛與感光器官,甚至以比較遺傳學追溯了眼睛的演化史。以現有的證據而言,眼睛在許多動物分類群中,似乎都是獨立演化出來的。今天鼓吹智慧設計論的人比他們的前輩高明多了,但是他們的論證與目標基本上沒什麼不同。他們想證明演化無法解釋地球上的生命,然後堅持唯一站得住腳的解釋就是,生命是由一個不知名的智慧設計的。

瞎說15. 最近的發現證明,即使在微觀層次上,生命都有一種複雜的性質,不可能是演化出來的。

「無法化約的複雜性」是美國理海大學的畢耶喊出的口號。畢耶是《達爾文的黑盒子》的作者,他選了大家熟悉的捕鼠器為例,說明「無法化約的複雜性」。補鼠器的零件,要是缺了一個就不靈光;那些零件要不是組合成補鼠器,也沒什麼用。

畢耶說,從補鼠器領悟的道理,用細菌的鞭毛來說,更教人茅塞頓開。細菌的鞭毛是一個像皮鞭的胞器,用來推動細菌前進,像是小艇的舷外馬達。構成鞭毛的蛋白質,組合成動力模組、萬向接頭與其他結構,即使找個工程師來設計,大概也會如此,真是不可思議。這麼複雜的組合會是逐漸演化出來的嗎?畢耶論證道,機率簡直等於零,因此只有智慧設計才可能。他還舉過血液凝結機制與其他分子機制作例子。

但是演化生物學家對這些反對論證都有答案。首先,細菌的鞭毛也有簡單的,並不都像畢耶所舉的例子那麼複雜,因此一根有用的鞭毛,不見得需要他列舉的所有零件。畢耶所說的鞭毛,每一個複雜組件都有先例,在自然界都找得到,布朗大學的米勒與其他學者都描述過。事實上,整根那種鞭毛與鼠疫桿菌(黑死病病媒)的一個胞器極為相似,而那個胞器是鼠疫桿菌的注射器--將菌毒注入宿主的細胞。

畢耶認為,細菌鞭毛的組件除了組成推進器之外,別無用處;可是關鍵在於,它們每個都有多種功能,難怪容易招徠天擇的青睞。鞭毛的演化過程,也許不過是將原先為了其他目的而演化出來的複雜零件,以新的方式組合起來罷了。血液凝結機制也一樣,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的杜利特爾指出,那些蛋白質似乎原先是為了消化而演化出來的。因此畢耶當作智慧設計的證據,有些儘管複雜,但不是不能化約的。

還有一種複雜性,叫做「訂製複雜」,美國貝勒大學的丹司基用它作為智慧設計論證的基石。他出版過兩本書,分別是《設計論證》、《沒有白吃的晚餐》。基本上,他的論證是,生物很複雜,複雜得無法以沒有方向的隨機過程製造。於是丹司基重複了培里200年前說過的話,他斷言道,唯一合理的的結論就是,某個超越人類的智慧創了生物,而且使用了特別的手法。

丹司基的論證有幾個漏洞。他教人以為解釋生命史的場子裡只有「隨機過程」與「有設計大能的智慧」兩個選項。在美國聖塔菲研究所與其他研究機構,研究非線性系統與細胞自動機的科學家已經證明,簡單又沒有方向的過程可以產生複雜的模式。因此在生物中觀察到的複雜現象,有些也許是我們還不太瞭解的自然現象造成的。但是那不等於說,那種複雜性不能自然產生。

結語

從字面來說,「創造科學」這個詞就是個矛盾。現代科學的核心原則是「方法論的自然主義」,就是完全以觀察得到的(或是可以驗證的)自然機制解釋宇宙萬象。因此,物理學以支配物質與能量的特定概念描述原子核,並以實驗測那些描述。物理學家只有在證據顯示先前的描述無法適當解釋觀察到的現象時,才會用新粒子(例如夸克)彌縫他們的理論。此外,新粒子的性質並不是隨意規定的,它們的定義受嚴格的限制,因為新粒子必須與物理學既有的架構絲絲入扣。

相形之下,鼓吹智慧設計的理論召喚的是含糊的玩意,只是為了解決手邊的難題而隨機捏造的,不受任何約束。這樣的答案不僅沒有擴張科學研究,反而關閉了科學之門。(你如何反駁全能智慧的存在?)

智慧設計沒有提供什麼答案。舉例來說,有設計大能的智慧是什麼時候干涉地球生命史的?用什麼方法?祂創造的是第一個DNA分子?第一個細胞?第一個人?每個物種都是祂設計的,或只有幾個早期物種?倡導智慧設計的人往往拒絕提出具體看法。他們甚至不願認真協調對智慧設計的不同看法。他們的論證策略是「排除法」,就是將演化解釋描繪得很不堪,不是不可思議就是不完整,然後暗示基於設計論證的說法是唯一的選項。

這在邏輯上是誤導--即使某個自然解釋有缺陷,也不等於所有的自然解釋都有缺陷。何況智慧設計論也不會因此變得更合理。聽眾等於必須自己拿主義,於是有些人就用自己的宗教信仰取代現代科學觀念。

科學一再顯示,「方法論的自然主義」可以擊敗愚昧,對過去看似參不透的神秘現象,提出越來越詳細的答案:光的性質、疾病的肇因、大腦運作的方式等,都是具體的例子。演化也想達到同樣目的,解開生命世界如何成形的的謎。創造論在這個活動中不曾增加任何有知識價值的東西,不管它叫什麼名字。

星期四, 6月 30, 2005

轉載:耶穌是同性戀的論証

作者:不詳,據知為同性戀者
來源:不詳

我自己是《聖經》外典(Apocrypha)的狂熱者,那我補充一下就《聖經》外典而論的理據吧。引自《馬可福音》:

14:51 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
14:52 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這段經文兩千年來叫《聖經》學者摸不著頭腦,到底誰是「赤身的少年人」呢?他為什麼要跟著耶穌?他為什麼是赤著身子?前文後理都沒有交代。再看一節經文:

10:46 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

10:46一直是極受學者們爭論的經文,怎麼經文要交代「到了耶利哥」?那「到了耶利哥」發生過什麼而離開?中間好像失去了些什麼。

在1958年,一位名叫Morton Smith的考古文學家在耶路撒冷附近發現了教父Clement of Alexandria在第二世紀的一封護教書信,對抗當時崇尚肉體的Carpocrates。(教父Clement of Alexandria可說是基督教(天主教)建立統一教會的一位基石人物。) Carpocrates當時流傳著第三本《馬可福音》「同志激情小說版」,當中僅存可知的一句為「裸男對裸男」,Clement of Alexandria辯斥Carpocrates 的添加,並引述自己所持的「資深版」的經文方為正確的版本,他提到《馬可福音》的「層次性」:對於普通信徒來說,他們只能閱讀「簡約版」《馬可福音》(類近今日的《馬可福音》,當然日後被教會多次修改),而資深的信徒則可閱讀「資深版」的《馬可福音》。

信中清楚引述了《馬可福音》 10:34,10:35 和 10:46 中間資深信徒才可閱讀的「秘聞」:引述中的故事乃緊接在10:34後,耶穌和門徒到了伯大尼,他將一位富家的少年男子從死裡復活過來,少年男子愛上耶穌,要求和耶穌在一起,他只披著一小塊麻布,和耶穌過了一夜,耶穌在這夜裡傳授了這少年男子「神國度的奧祕」。之後耶穌離開了約旦河,接回 10:35 的「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 ......」;在10:46 的「到了耶利哥。」和「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一節中間,有著這樣一句「簡約版」刪去的經文:「耶穌愛著的少年人和他家人來到[耶利哥],但耶穌拒絕接見他們」,之後耶穌和門徒們才離開耶利哥。在反證的反證情況下,但他仍要保留這一個讓人「容易令人誤解」的資深版本經文。馬可 14:51 裡「只披著一小塊麻布」的少年人,就是那位從死裡復活過來並給傳授了「神國度的奧祕」的富家少年男子,因愛慕耶穌才鍥而不舍的跟蹤著他,並落得連麻布都丟下,一絲不掛地慌忙逃去。

在這個故事之先從第10章開始,是耶穌和法利賽人對於「男女合一」的辯論, 並「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 、斷不能進去」。對照一下多馬福音耶穌的語錄:「當你們赤身裸體不覺羞恥,將衣服扔在地上,如孩童般用腳踐踏的時候,你們必定見到永生之子,且不被嚇著」,這裡更見「小孩」、「赤身裸體」和「神國」三者的相互象徵關係。

在「資深版」《馬可福音》耶穌夜裡傳授少年男子「神國度的奧祕」,有意味著就是「婚禮的新房」(希臘文的Numphonos),耶穌在福音書中(太 9:15 可2:19 路5:34)有著一而再再而三的教導這「神秘的結合」,Numphonos是一種靈、身體及宇宙的最終合一,在《腓力福音》有這樣的一句:「基督來了是為要去修補分離......那些進入了婚禮的新房(Numphonos)就不會再分開。」在猶太教中有教導Tikkun Olam的萬物歸一之說,亦是以人與人的交合去達到宇宙最終合一之目的。Numphonos亦是早期基督教的一種聖禮,在《腓力福音》所說的"The Holy of Holies",「至聖的結合」。

《馬可福音》「資深版」的故事用行動去推翻在《馬可福音》10:2 法利賽人對婚姻愚昧的字面解釋,是一般「只能閱讀簡約版《馬可福音》」的信徒不能理解的奧祕。正如耶穌在《多馬福音》中所言:「當你們能使二合一......男女一體以至於男非男、女非女的時候......你們必進入天國。」

在第四世紀的敘利亞,有一對男同性戀的羅馬軍官St. Sergius 與 Bacchus因著不願敬拜古羅馬的主神因而被處死,後來被羅馬與東正教會封為殉道者。Bacchus在公元二百九十年十月一日先被鞭打至死,正當 Sergius飽受酷刑的時刻,Bacchus顯現並對他說:「我仍是和你在一起,就在我們結合的誓約裡」,Sergius繼續堅守著自己的信仰,直到十月七日被砍首,從此十月七日就成為了他們的節期。耶魯大學歷史學者 John Boswell 認為St. Sergius 與 Bacchus是早期基督教「同性結合」的一個標誌。他在著作"Same-sex unions in pre-modern Europe"中舉出早期基督教裡的儀式名為 Adelphopoiesis(字面意思為「作兄弟」),較廣泛應用於東方正教會中,此儀式特為男性同性結合而設,而同性結合中更有與耶穌「完美的男人」一同結合之意。

星期二, 6月 28, 2005

轉載:耶穌的性傾向

耶穌的性取向
彼得默菲牧師

來源:原文
http://kspark.kaist.ac.kr/Jesus/Jesus%20Sexuality.htm
   譯本 - 不詳
(下文經本人修改)

對於耶穌的性生活問題,基督徒一直視而不見,因為他們不能接受,如果耶穌真有其人,歷史裡的耶穌,也是一個有性慾的人,和一般人無異。由於我們對歷史裡的耶穌一無所知,我們只好翻閱《聖經》來查考他的性取向了。

《約翰福音》的作者以希臘文書寫,並未透露自已身分。在該福音書中,作者反覆提及一位「耶穌所愛的門徒」,而在《約翰福音》13章23節,寫道這位門徒靠在耶穌的胸膛上。我們可以深思一些事實:

(1) 該福音書是由希臘文寫成,寫給閱聽希臘文的讀者,內容揉合了希臘的文化觀點;按希臘的文化背景,同性戀並不可憎。而「老師喜愛門徒」的用詞,意思正是指師生之間的同性戀關係。

(2) 古代地中海區域住民不像今日居民坐在椅上,圍著桌而進食,而是坐在矮椅,圍著矮桌,窮 人則靠在墊毯,四周食物擺在中央坐墊。

(3) 《約翰福音》13章23節所載的正是這樣,而當時那名門徒靠在耶穌的胸膛上。那名門徒和耶穌就身體構造而言是沒有可能坐在椅子上的,因此耶穌必定是靠下來,讓門徒可以依偎著他。換句話說,那名門徒正是躺在耶穌的上面。兩個男人,或者說,一個男人與一個男孩,雙雙展開四肢的在毯子或坐墊上,一個倚著另一個--那就是兩位同性戀者躺在一起。


(4) 同性戀在人類歷史上源遠流長,一世紀時的猶大地已十分希臘化而盛行此道,若要相信當時猶大地--耶穌在《聖經》的出沒地--沒有同性戀,這好比相信「人類歷史上從沒有發生過通姦私通的事」。

此外,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誰寫下掛名為馬可的所謂《馬可福音》,該作者卻記錄了一件他認為後人該知道的事,那就是裸男追隨耶穌的故事。此名赤身裸露的追隨者可能就是《約翰福音》所提到的那名「耶穌所愛的門徒」。

《馬可福音》14章51至52節記載,有個少男,是耶穌的追隨者,衣衫單薄的走來走去,最後在逃避捉拿時,丟了衣衫,裸體逃跑了;明顯地,他跟耶穌是一夥的。又根據《馬可福音》14章,耶穌多次離開門徒到樹林去,據說是去了祈禱,但他也可能去了做滿足肉慾的事,這確實有可能的。雖然我們無法從這些訊息來源知道最終做了什麼,然而,我們確實知道耶穌跟這個少男有曖昧的關係。

總而言之,是否有證據說耶穌是同性戀者嗎?是。

這些證據足以成定論嗎? 不是。

這些證據值得讓人深思而懷疑耶穌的性傾向嗎?是。

敬祝 平安喜樂。

彼得默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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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註:《馬可福音》14章50至52節:「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有個少年人赤身披著麻布,跟著耶穌,眾人就捉拿他,卻丟了麻布,裸體跑走了。」

星期六, 6月 04, 2005

轉載:耶穌是同性戀的嗎?

來源:原文 - http://kspark.kaist.ac.kr/Jesus/jesus.htm
   譯本 - 不詳

耶穌到底是不是同性戀者呢?未有定論。但向來版本眾多的《聖經》裡,其中的《馬可福音》有一露餡章節,掀起學術界之辨,蓋其暗示耶穌跟一個他從死裡救回來的青年有同性戀關係。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聖經》學者Morton Smith於1958年靠近耶路撒冷的Marsaba修道院發現此「福音」的片段,該片段保留了現存「福音」作賊心虛而刪去的部分。該部《馬可福音》的第10章34節至35節之間,有這樣的一節:「該少年崇敬並愛著耶穌,央求要和他在一起,從墳地出來後,因少年家境富有,他們走進少年家裡,六天後,耶穌親自教導他,傍晚時,少年用細麻布包著裸體去見耶穌,二人一起過夜,因為耶穌教導了他有關上帝國的奧妙。」

該福音的真實性受其他《聖經》學者激烈爭議,因為向來壓制他們同性戀的異性戀霸權的《聖經》學者無法面對一個自已的偶像耶穌居然極度可能成了教條禁止的同性戀者。此段暗示二人性關係的章節或無法證實耶穌就是位同志,然而,可確定的是,教會通用版本的聖經沒留下血肉之軀的耶穌任何性生活的隻字片語。(譯按:我們不願認為耶穌是陽萎,更不願認為耶穌是陰陽人,也不願認為下樑不正、上樑居然不歪的十字架教會向來層出不窮的牧師神父性侵害案與耶穌無關,畢竟物以類聚。而耶穌若有此人,他也是個身體健康、器官俱在、荷爾蒙流布全身的男性人類。)

聖經說耶穌是男的,那麼就生物學來講,若說他沒有雄性動物的性慾則是不太可能的,就算要說他與眾不同而不會有勃起衝動也是很難說得過去的。(譯按:本句傳神地照常譯出以示尊重該名牧師的恩典滿滿的佈道考證。)

(轉按:部份帶偏向性的翻譯,在此稍作修改。)

星期六, 5月 21, 2005

給摯友的信--耶穌教的真面目:(一)神的話還是神棍的話

這是一封多年前在大學時在內聯網上給摯友的公開信,信中所提的《舊約聖經》引自和合本,《新約聖經》則引自現代中文譯本,即我在中學時代所用的教科用書。信中原有提及的耶教徒名字已刪去,只保留其言論;字眼作了少許的修改,而大意不變。為方便查閱,分段並以相反時序刊登。全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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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

我很佩服你能對那些教徒循循善誘,可是,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死硬派耶穌教信徒,他們信定了──不是因為他們有什麼堅強的理據,只因他們只管信而不願檢驗《聖經》的真偽。這種盲信者實在是寶藥黨的最佳行騙對象。

(一)神的話還是神棍的話

假如有個素未謀面的人跟自己高談闊論,說有好東西介紹,正常人都不會貿然輕信,起碼要檢驗一下對方的話是否靠得住。同樣,如果有人自稱是上帝使者,要轉達神的話,亦應驗其真偽。

任何人都可以說自己是上帝使者,甲教有甲教的「上帝使者」,乙教有乙教的「上帝使者」,人人都爭著說要傳揚神的話。問題是,如何驗證他們說的不是神棍的話?正常的做法是查一查他們的話是否有自相矛盾或不符事實之處,如有的話就不必信了,因為自相矛盾或不符事實的話必然是假的,既然有假的成份,就不值得相信。
  

那些耶教徒的態度卻剛剛相反,他們寧願盲信也不肯檢驗一本聲稱為神所默示的書。某教徒說:「《聖經》有翻譯上的錯誤也並不驚奇。」
  

神所默示的書又豈容有錯?難道「全能」的神也不能保守祂所默示的書不被歪曲嗎?難道「全能」的神也不能令到自己的話原原本本地傳達給人嗎?試問他們持著這種態度,又如何可以分辨那本書是神的話還是神棍的話呢?
  

事實上,你談的並非《聖經》在翻譯上的錯誤那麼「小兒科」,你談的是《聖經》的邏輯謬誤,你清楚說,有教徒聲稱:「儘管《聖經》真的有七百個Logic errors,這還是Acceptable呀......」那只是發了點聲就當做回應了,他根本沒有提出合理的解釋。這種以量補拙的回應實在多的是

待續......

星期五, 5月 20, 2005

給摯友的信--耶穌教的真面目:(二)《舊約》的錯謬

續上......

(二)《舊約》的錯謬   

其實我也同情那些對《聖經》不大認識卻輕率地接受耶穌教的人。「上帝使者」向來喜歡先跟人說要傳揚愛,要使人得享永生。既然可以「又食又拎」,何樂而不為呢?有人就此信了。萬一有人記得便宜莫貪,「上帝使者」又可使出恐嚇絕招,知會對方如果不接受就要落地獄,受不滅之火。這種伎倆雖然與黑社會說「不就範便燒你全家」無異,但頗為奏效。一般人或可貧賤不移,但威武不屈則難矣。「上帝使者」雖然起初說要傳揚愛,但既然恐嚇能奏效,恐嚇也是真理,管他什麼愛。他們會辯稱不信要落地獄乃是事實,雖然,若然你不就範黑社會就燒你全家有時也是事實。
 
無論為什麼信了都好,總得好好看清楚那本所謂「聖經」。打開《創世記》,立即發現:「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什麼?神幾時造了一池水讓自己的靈在上面行?(如果讀下去,它說海是第三日做的。)
 
繼續:「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四日。」神明明第一日做了光來分晝夜,何以第四日又造兩個大光來分晝夜?究竟神用光還是用光體來分晝夜?不是有了發光體才有光嗎?究竟神幾時做太陽?月亮不是不會發光嗎?
 
這類錯謬相對而言已屬小事,你看第六章第四節:「......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神的兒子們和女人交合已是駭人聽聞,更嚴重的是,耶穌教信徒不是告訴我們耶穌是神的獨生子嗎?何以耶穌忽然多了幾個神類兄弟?這一段根本跟耶穌教的教義相違背!
 
挪亞的故事更有趣。本來,神造天地時看一切都是好的,後來情況竟然有變,神心感後悔,要reset這個世界。全知全能的神感到後悔已是荒謬,更荒謬的是祂(還是祂們呢?)的話。神對挪亞說:「......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創世記》6:13-19)耶和華對挪亞說:「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創世記》7:1-2)究竟神等於不等於耶和華?如果你是挪亞,究竟帶幾多隻有血肉的潔淨的畜類呢?一公一母還是七公七母呢?結果挪亞聽從神而不理會耶和華,樹立了人格分裂的「典範」。最後,「洪水氾濫在地上四十天,......水勢浩大在地上共一百五十天。」(《創世記》7:17-24)究竟是四十天、還是一百五十天呢?
 
荒謬的情節陸續有來。為何天下人不是說著同一語言呢?話說天下人為免分散在大地上,造了一座城及一座塔頂通天的塔,以便傳揚他們的名。耶和華看見後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語言,彼此不通。」(《創世記》11:6-8)耶和華以為天下人造了一座城及一座塔後就沒有不成就的事已是十分愚昧,為此要變亂天下人的口音則顯得小器,最可笑的是,耶和華說「我們下去」。根據正統耶穌教教義,耶和華不是唯一真神麼?何以「我們」呢?難道還有別的神麼?
 
本來,這些像盤古開天地、后羿射日、嫦娥奔月的傳說故事,稍有智慧的都不會當真,偏偏有些人像瞎了眼,硬說是真理。問題是,矛盾終歸是矛盾,如何解釋呢?「上帝使者」會說,那是象徵的說法。什麼是「象徵的說法」?一言以蔽之,都是假的。當然,所謂「象徵的說法」雖不夠誠實,但總好過說那是真確無誤。不過,總不能凡有矛盾或不合情理的就說是象徵的說法,如果這樣,只是說明《聖經》根本經不起考驗。問題是,這類錯謬在《舊約》的其他地方實在俯拾皆是,例如:
  • 全知全能、無處不在的上帝聽說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罪惡甚重,竟然說要下去察看是不是真的。(《創世記》18:20)無處不在的上帝又如何下去呢?
  • 上帝跟雅各摔交竟然敵不過他。(《創世記》32:22-32。按:《聖經》和合本胡亂加上標題,把上帝說是天使,跟內文相悖。)
  • 摩西帶以色列人去迦南地時,全知全能的上帝要叫摩西派人先去該處窺探。(《申命記》1:19-23)
  • 撒旦略施小計,全知全能的上帝就把義人約伯交到撒旦手中,讓撒旦玩個「夠本」,玩到約伯的家人死清光,藉此試探約伯的忠誠。(《約伯記》。按:《約伯記》最後記載神說了一番「我吃鹽多過你吃米」之類的廢話來迴避了約伯的控訴後,以新的妻兒作賠償了事。那撮無辜死去的遊戲犧牲品則不了了之。)  

《舊約》是如此,《新約》又如何?

待續......


 

 

星期四, 5月 19, 2005

給摯友的信--耶穌教的真面目:(三)《新約》的錯謬

續上......

(三)《新約》的錯謬   

《馬太福音》跟《路加福音》都有列出耶穌的家譜(《馬太福音》1:1-17及《路加福音》3:23-38),如果去比較一下,會發覺前者說耶穌是所羅門的後裔而後者說耶穌是拿單(所羅門的兄弟)的後裔,兩者並不吻合。《約翰福音》七章十九至廿二節記載耶穌誤把割禮說是上帝跟摩西的約。根據《舊約》,割禮是上帝跟阿伯拉罕的約。

這些已是小事,耶穌曾清楚預言,他那一代人還未死就會見到末日的到來。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要記住:這一代人還沒有都去世以前,這一切事就要發生。」(《馬太福音》24:34、《馬可福音》13:30及《路加福音》21:32)「這一切事」就是指末日及末日前的景象。結果,耶穌說話時還在世的人都死掉,耶穌預言要發生的「太陽變黑」、「月亮不發光」、「星星墜落」都沒有發生,末日當然也沒有來臨。(在The Bible Societies 所出的 ‘New Testament - Good News Edition’英文譯本中,「這一代人」就是'people now living',就是指耶穌說話時還在世的人,意思極清晰,絕不含糊,你猜有沒有人有膽量把這字詞的意思歪曲呢?)

某些耶教徒的謬論是很惹笑的。很多學生都有抄功課的經驗,我就很擅長捉拿抄功課的學生。其實,只要不太過份,不搬字過紙,在字詞及格式上稍作改動,我也拿他沒法。可是,總有些學生完全照著同學的功課來抄,我想放過他們也不得。他們可能打賭我是不會看的,亦可能打賭我是看不到的,不過,這實在低估了我的專業精神。給我捉到的學生當然無言以對,只好招認。不過,如果你遇著像某些耶教徒那樣想的講師或助教,則毋須招認,你可辯稱:「這不正是神的作為嗎?否則,不同的人、不同時間,何以寫得完全一樣、何以這樣吻合呢?」不是嗎?某些耶教徒就以此作為四「福音書」部份雷同的理由,例如:

Take the 4 Gospels as an example. They have been written by different people in different times. But surprisingly, what have been recorded are almost identical to one another! How can you explain this coincidence?’

事實上,四「福音書」也不是那麼吻合,耶穌家譜的破綻已在前面談過。另外,耶穌受審時被問到是否上帝的兒子,《馬可福音》稱耶穌說「我是」而《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則分別記載耶穌說「這是你說的」及「你們說我是」──兩種折然不同的答法。(《馬可福音》14:61-62、《馬太福音》26:63-64及《路加福音》22:70)《馬太福音》的「山上寶訓」在《路加福音》變了「山下寶訓」。(《馬太福音》5:1及《路加福音》6:17)耶穌將水變酒、使拉撒路復活等故事只在《約翰福音》出現。最多被教會引用作宣傳的那句「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亦只在《約翰福音》出現。

其實,任何人都可驗證這本所謂「聖經」的書是不是神的話。《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九節記敘耶穌說:「......你們在地上,如果有兩個人同心合意地祈求,無論求什麼,我的天父一定為你們成全。」一九八九年,香港的耶穌教信徒就給我們做了一個證明,他們求「主」保守滿腔熱誠的愛國學生。結果,「天父」並無為他們成全,兒子要麵包卻得了石頭,要魚卻得了蛇。這個當然嘛!耶穌行刑前也要問句:「我的上帝,你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連耶穌也求不到,他們竟想求得到,開玩笑!(耶穌不是說「我與父原為一」、「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嗎?還求什麼?自己求自己乎?)

待續......

星期三, 5月 18, 2005

給摯友的信--耶穌教的真面目:(四)絕對真理?/(五)偽申辯:「邏輯不能解決一切」

續上......

(四)絕對真理?
  
誠實而有基本思考能力的信徒在認真讀過《舊約》及《新約》後應當知道這本所謂「聖經」的書是不是絕對真理。當然,選擇權在自己手,正如發現伴侶偷情也有權選擇詐作不知。如果因為家庭、朋友、生活習慣或愛侶(你知道有幾多人有「醉翁之意」)等緣故而不便放棄的話,至少也應把這個宗教放在純粹信仰層面──相信有一主宰,透過耶穌替己贖罪就好了,無謂再說什麼絕對真理。如果《聖經》是絕對真理,那麼絕對真理就是說了幾時末日來就沒有來,就是求而無所得,就是應許的也不兌現──耶和華對行一切祂眼中看為正事的約世亞王說:「......因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我必使你平平安安的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裡......」(《歷代志下》34:27-28)結果約世亞王三十九歲死在法老軍箭下。

(五)偽申辯:「邏輯不能解決一切」
  
當然,不是所有信徒都願面對現實,總有的信徒仍然會死守「絕對真理」到底,這叫做愚頑,或叫做堅定。正如某些耶教徒所說:「這個世界充滿誘惑,這一代人思想很混亂。」當面對永生的誘惑時,就是明且辨的證據也拋到九霄雲外。而靠解經找(混?)飯吃的人當然也不會就此讓這等小羔羊走掉。問題是,如何為自相矛盾之處辯說呢?「邏輯不能解決一切。」他們如是說。這種申辯不過是廢話當秘笈──

誰說「邏輯能解決一切」?誰不知道「邏輯不能解決一切」?邏輯當然不能解決一切,邏輯不曉煮飯,不曉洗衣服,更加不曉醫治蠢材(例如邏輯白痴)。問題是,邏輯有必要解決一切嗎?如果有人認為邏輯有必要解決一切的話,不過說明他對邏輯的理解有問題。
  
邏輯是基本的思考法則,保證真的被稱為真,假的被稱為假。例如,在任何情況下,違反矛盾律(即斷言「a並且非a」亦即自相矛盾)都必然為假,與邏輯是否能解決一切根本不相干。「邏輯不能解決一切」這種說法是一種具誤導性的廢話,屬於魚目冒珍珠的狡詐伎倆,其狡詐之處在於當一般人同意了「邏輯不能解決一切」後就會忽略兩者的相干性。

待續......

星期一, 5月 16, 2005

給摯友的信--耶穌教的真面目:(六)「超越邏輯」?/(七)「人的邏輯」與「非人的邏輯」

續上......

(六)「超越邏輯」?

如果你揭穿「邏輯不能解決一切」不過是偽申辯,追問下去的話,這類信徒就會發蠻起來說:「總之,神是超越邏輯的。」這種申辯也是站不住腳的。正如李天命博士所言(《李天命的思考藝術》,明報出版社,1991,初版第166及167頁):

第一,什麼叫做「超越邏輯」?如果那是說「討論神的時候可以違反邏輯」或「神在說話或思想的時候可以違反邏輯」,那不過是廢話。誰在說話或思想的時候都可以違反邏輯,不過違反邏輯就要付出代價,例如自相矛盾的代價就是其斷言則必然為假。

第二,如果有信徒辯稱「『神超越邏輯』的意思是:人自相矛盾就是自相矛盾,神自相矛盾卻不自相矛盾」,那麼,這位信徒又一次自相矛盾了,因為,斷言「a並且非a」就是自相矛盾,而斷言「神自相矛盾卻不自相矛盾」就屬於斷言「a並且非a」。一個自相矛盾的說法就必然為假。

第三,我們其實毋須考慮神是否超越邏輯(如果有所謂「超越邏輯」的話),因為,一直受到質疑、批評或駁斥的,是那撮自稱神代言人的人,既然他們不是神,神是否超越邏輯與他們無關。如果以「神超越邏輯」作為他們在討論上帝時胡言亂語的解釋,那不過是一種不負責任的遁詞。

(七)「人的邏輯」與「非人的邏輯」

順帶一提,除了這種胡亂「超越」一番的「超越論」外,有的教徒愛好在「邏輯」前面加上「人的」兩字,以為可以藉此貶低邏輯,當做批評了邏輯。問題是,什麼叫做「人的邏輯」?如果有「人的邏輯」,是否亦有「非人的邏輯」呢?「人的邏輯」是不是指我們慣用的思考法則──那種保證真的被稱為真、假的被稱為假的思考法則?如果是,那麼,什麼叫做「非人的邏輯」?是不是指「一種保證真的被稱為假、假的被稱為真、或者真假不分的思考法則」呢?如果有一種這樣說非成是、說是成非、把是非顛倒的思考法則,那確是「非人的邏輯」──那是人頭豬腦的邏輯。

通常,這種人頭豬腦不單愛在「邏輯」前面胡亂加上「人的」兩字,這種胡亂加字的習慣會伸延到「科學」、「標準」、「道德」或「智慧」上,例如聲稱「我們不能用人的智慧去尋找或認識上帝」。究竟說這種話的物體不用人的智慧又可用什麼智慧去尋找或認識他的上帝呢?狗的智慧?蟑螂的智慧?外星人的智慧?

待續......

星期六, 5月 14, 2005

給摯友的信--耶穌教的真面目:(八)事實的明證

續上......

(八)事實的明證
  

我們還可繼續追問下去:違反邏輯的地方就以「超越邏輯」、「人的邏輯」申辯,那麼,不符事實的地方又以什麼來申辯呢?「超越事實」乎?「人的事實」乎?按照《舊約》所記載的亞當及其後代的出生時間計算,上帝創造世界的時間約於公元前四千年。即是說,按照《聖經》內容推算,這個世界只有約六千年的歷史。可是,在北京周口店所發現的「北京人」化石,已有約五十萬年的歷史;陝西的「藍田人」化石,則距今約六十萬年;江西仙人洞的新石器時代陶器,距今也有八千年。而那場據說已滅絕除了挪亞以外的人類的洪水,也沒有消滅中華民族。這至少證明了《聖經》有關世界起源那部分並不真確。
  

《聖經》不符事實的例子之中,最「經典」的算是地心說。我們現在知道地球繞著太陽運行,但《聖經》不是這樣說的。有關記載可見於《約書亞記》10:12-13、《約伯記》9:6、《詩篇》93:1及104:19、《傳道書》1:4-5等。十六世紀時,哥白尼用數學方法證明日心說,伽利略發明天文望遠鏡確證此說,當時教會懶得用口申辯──他們索性把支持哥白尼的科學家布魯諾燒死,又迫害伽利略,要他放棄日心說。在哥白尼提出日心說的同期,維薩里展開人體解剖的實驗,證明男女的肋骨數目相同。結果他被宗教裁判所判處死刑。
  

今天,尚有良知、知道不應繼續說謊的「上帝使者」都不得不面對現實,天主教教廷於一九八四年接受了日心說,承認《聖經》描述錯誤。就我所見,以「天主教教徒」為名的耶穌教信徒的思想一般都比較健康。我在天主教學校讀書的七年中學生涯中,修士們從來沒有用「永生」來誘惑同學,沒有使出恐嚇手段,沒有提過「絕對真理」,亦沒有作出任何的詭辯。雖然絕大部分同學都沒有接受天主教成為自己的信仰,但同學們都非常尊重他們。

待續......

星期五, 5月 13, 2005

給摯友的信--耶穌教的真面目:(九)耶和華的愛/(十)耶穌的愛

續上......

(九)耶和華的愛

以「基督教教徒」為名的耶穌教信徒卻少見如此,既然已是「真理」在手,當然要死撐下去。所謂「一件污、兩件穢」,詭辯一次是詭辯,詭辯兩次也是詭辯,詭辯下去又何妨?

詭辯的要訣在於懂得避重就輕,無法抗辯就要扯開話題。道理說不通就不要說道理,最好是動之以情,例如重複訴說我們個個都罪孽深重,耶穌又多麼愛我們,為我們死於十字架上,替我們贖罪云云。這個說法固然迴避了《聖經》何以錯謬百出的問題。就算撇開《聖經》錯謬的問題不談而只談愛,亦只會凸顯耶穌教信仰的弱點。
  

如果有神存在的話,神對我們的愛是無條件的,這點我並不懷疑。可是,在《聖經》中卻難以嗅到愛的氣味,除非「一啖砂糖十啖屎」都算是愛的表現。
  

耶穌教所謂全善的神--稱為耶和華--被《舊約》描述為一個殘酷不仁、不可理喻、性肆殺戮的暴君。莊學學者陳鼓應曾作統計,報稱被耶和華擊殺的人,單是有數字可稽者,已達九十萬之多,而其中不乏無辜者。(《耶穌新畫像──聖經的批判》,陳鼓應著,中華書局,1991)有人只是犯了小小過錯,縱使那是無損他人的,例如在安息日撿柴,即被耶和華置諸死地。(《民數記》15:32-35)犯了錯而被治死或可辯稱那是死有餘辜,但有功於耶和華者也要遭受厄運:負責驅牛車運送約櫃的烏撒,當牛失前蹄時,連忙把約櫃扶住,約櫃得保完整,耶和華卻因此發怒,把烏撒擊殺。(《撒母耳記下》6:6-7)向耶和華表示不滿者,亦難逃其魔掌。當以色列人從何珥山往紅海走時,因缺水缺糧,困苦不堪,就向耶和華發出怨言,耶和華即以火蛇咬死他們。(《民數記》21:4-6)
  

《舊約》把耶和華描寫得最鄙劣的其中一趟,算是為了大衛數點百姓而降瘟疫的那一段。大衛數點百姓,耶和華無端端為此要「懲罰」大衛。耶和華提出了三種虐待方法讓大衛選擇,大衛不肯選擇,於是耶和華降瘟疫與以色列人,死了七萬人。(《撒母耳記下》24:1-15)作為一國之君,大衛數點百姓乃是平常不過甚至是份內事,錯在何處呢?耶和華卻為此不悅,並大肆屠殺無辜者。最無稽者莫過於始作俑者乃是耶和華自己──《撒母耳記下》記載說「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母耳記下》24:1)順帶一提,《歷代志上》有關大衛數點百姓的一段是這樣的:「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歷代志上》21:1)
  

《舊約》敘述耶和華降災連帶無辜的以色列人亦殘殺也不止這一次。「耶和華就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指以色列人),在他們聖殿裡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他們的少男處女,老人白叟。......」(《歷代志下》36:17)
  

耶和華對待自己人尚且如此,別國的可淒慘了。當耶和華吩咐或支持以色列人攻閥他國時,定必要把敵國人民趕盡殺絕。有關記載可見於《申命記》2:32-35、《約書亞記》10:28-40、11:6-9及11-14、《士師記》18:10及27、《撒母耳記上》15:1-3等。而當摩西要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耶和華扮演了「攪屎棍」的角色,三番四次使法老的心剛硬(《出埃及記》9:12、10:1、10:20、10:27、11:10),藉故降災與埃及人,最後,「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出埃及記》12:29) 「那些跟著以色列人下海法老的全軍,連一個也沒有剩下。」(《出埃及記》14:28)
  

全善的神是這樣的麼?如果殺戮人民都算是愛,怕且那些以「愛」作申辯的信徒不單不應譴責我們偉大祖國政府有關六四的做法,反而要讚美它,讚美它最愛人民──用坦克車來吻人民,把一客客肉醬送給人民;至於東條英機呢?實在是除了耶和華外另一「全善者」。
  

(十)耶穌的愛

在《新約》中,耶穌亦不見得是一個胸襟廣闊的人。雖然耶穌口口聲聲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甚至「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馬太福音》5:44及5:40),可是當遇上不從者時卻施予惡毒的咀咒或恐嚇,例如:「那不歡迎你們、不聽你們話的家或城,你們就離開那裡,把腳上的塵土跺掉。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遭受的懲罰比那地方所受的要輕些呢!」(《馬太福音》10:14-15)有關此點亦可參考《馬太福音》10:32-33、22:1-14、25:41、《約翰福音》3:18等及下面的論述。哲學家羅素曾評論,耶穌心懷的惡意不是聖賢所應有的,無論從智慧上看或者從品德上看,耶穌遠不如佛陀與蘇格拉底。(‘Why I am not a Christian’, Bertrand Russell, 1927;另參考《羅素》,徐友漁著,中華書局,1994)
  

所謂救贖亦不是什麼愛的表現。設想有人聲稱某甲在還未懂得吃飯刷牙的時候就已經虧欠了他,並在某甲面前割脈放血,表示那是為了讓他可以藉此寬恕某甲,相信正常人都不會認為這種割脈的舉動是愛與偉大的行為。因為,就算某甲真的虧欠了他,如果他要寬恕某甲,根本沒有什麼可阻止他,他只要說一句寬恕就可以,任何自殘的行為都不過是「除褲放屁」,更稱不上是愛與偉大的行為。
  

如果上述的說法正確,所謂耶穌死於十字架上替人贖罪也不是什麼愛與偉大的行為。事實上,有關救贖的說法除了可煽動情緒外,不單不能替《聖經》的錯謬作申辯,而且還衍生更多的破綻,其中,人是否通統有罪已極具爭議性──剛出世便夭折的嬰孩有沒有罪呢?《舊約》不是說約伯是一個義人嗎?況且,前面已說明了《聖經》有關世界起源那部分並不真確,有關原罪的說法已無任何證據支持。退一步說,就算我們真的罪孽深重,耶穌是否真的能夠替我們贖罪呢?如果《聖經》不是神的話,那麼耶穌是神的說法就毫無根據,說什麼救贖也是廢話。再者,某甲說多麼愛某乙並為某乙而死又真的死了的故事常有所聞,難道某乙就要當某甲是神耶?如果《聖經》不是神的話,耶穌所作的不過是另一個類似的故事而己。

待續......

星期二, 5月 10, 2005

給摯友的信--耶穌教的真面目:(十一)「基督徒」的末路/(十二)批評的原因

續上......

(十一)「基督徒」的末路
  

說到底,《聖經》是否神的話才是關鍵,有關此點已在前面論述,而你亦多番就此向這些教徒追問。究竟聲稱神所默示的書何以充斥錯謬?他們一是公開認錯或者閉嘴,否則好好歹歹都要面對這個問題,不應再給予什麼「罪呀」、「愛呀」等偽回應。我可以給他們提供兩個僅有可能的答案:第一,那本根本不是神所默示的書;第二,神就是故意指鹿為馬,看看有沒有盲目「馬屁友」為了拍上帝馬屁拍到連良知也不要。
  

你猜他們還有什麼可說呢?到了理屈詞窮、煽情又無效的時候,總是有的信徒會老羞成怒,道理說不過你就在其他地方埋手,例如在你的態度方面大造文章,指你挑戰或攻擊他們的宗教,或是誣捏你,在你的說話中連一個含侮辱性的詞語也找不到卻敢指你侮辱耶穌教,再不然就指你是魔鬼,那些什麼「要愛你們的仇敵」、「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的道理都忘得一乾二淨。
  

有關挑戰及攻擊的說法,不妨補充。第一,如果此等教徒相信《聖經》是真理,又何懼接受挑戰?我不怕挑戰,最怕沒有人挑戰,特別在賭桌上。科學精神就鼓勵挑戰,從挑戰中找到事情的真相。第二,若然有任何人未證言證、甚或顛倒是非,就要承擔被批評或攻擊的後果,受到別人的批評或攻擊是活該的。第三,展開討論就意味著可有不同的意見(如果意見相同,還討論什麼),此等教徒一方面聲稱歡迎提出討論,一方面當被駁得體無完膚時即把對方的相反意見說成挑戰或攻擊而作為不答辯的理由,那所謂挑戰及攻擊還不是遁詞?

(十二)批評的原因
  

本來,如果耶穌教本質是導人向善的話,不論它真或假,我也覺得無傷大雅。但恐怕事實並非如此。如果邪教是指那些引導信徒傷害自己、指示信徒傷害不信者及向信徒灌輸有歪倫常的道德觀念的宗教,我不得不說,耶穌教符合了以上的條件。我們不難從 《新約》中的耶穌口中,找到相關的語句: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缺手缺腳而得永恆的生命,比手腳齊全而被扔進永不熄滅的烈火中好多了。......」(《馬太福音》18:8-9)
  

「任何人使信徒中一個微不足道的人離棄我,倒不如用大磨石拴在他的脖子上,把他淹死在深海。......」(《馬太福音》18:6-7)
  

「......不要我作他們的王的那些敵人,把他們帶來,在我面前殺掉吧!」(《路加福音》19:27)
  

這些章節為教徒提供了足夠的依據去傷害自己或不信者,如果有人奉這些章節為絕對真理或「唯一的權威」,後果如何,可想而知。而《新約》所宣揚的有些道德觀念對社會的潛在威脅實在不容忽視:
  

「不要以為我是帶和平到世上來的;我並沒有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刀劍。我來是要使兒子反對他的父親,女兒反對她的母親,媳婦反對她的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馬太福音》10:34-36)
  

「你們不要稱呼地上的任何人為『父親』,因為你們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父親』。」(《馬太福音》23:9)
  

一旦耶穌教信徒得勢並且要實踐耶穌此等教誨的話,恐怕像「文化大革命」的慘劇定必重演。

不要以為《舊約》比《新約》好,其實《舊約》比《新約》更邪異。事實上,因為《舊約》上的一句「你不能容女巫存活」(《出埃及記》22:18)而遭信徒殺害的婦女就超過三十萬。 《舊約》就明明白白地指明要殺異教徒: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13:6-10)

當然,到了民智已開的今天,以實踐上帝之道為名作殺戮的情境已大為減少,像上述耶穌和《舊約》中的駭人言論與耶和華肆虐的描述,傳教者一般都會避而不談;傳教者亦往往善意地把耶穌的言論歪曲以令其趨向文明,例如耶穌極不禮貌對待母親的說話「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已被改成「媽媽,請你別勉強我做什麼,......」(《約翰福音》2:4,前者載於《聖經》「和合本」而後者載於《聖經》「現代中文譯本」)。

雖然如此,仍有不少教徒為了維護其信仰而顛倒黑白或混淆是非。我們已經不斷聽到有教徒為了維護教義中上帝為全善全能的說法(維護教義不是維護上帝)而聲稱有能力救卻見死不救也算做全善、女子被強姦也是有價值的,有隻生物甚至聲言去拯救兩個遭禁錮強姦四百多天的婦女乃是短視的行為。在道德與搏取永生之間,他們選擇了後者。我們不必跟說此等冷血話的教徒渣滓客氣,應該義正詞嚴地譴責他們,以免他們荼毒人們的心靈。

無論如何,我相信看過我們的言論而有良知的人都會知道耶穌教在理據或道德上是否值得相信。順帶一提,我否定耶穌教不等於否定有神存在,事實上,我個人較傾向有神論(我知道你並不同意這個想法);我否定耶穌教其中緣於我深感《聖經》及其追隨者對神(如果有的話)的侮辱。最後,我以以下一闕歌,勉勵所有在信仰上站在十字路口與走上歧路的人:

但店主,把我牽,並告知這間乃快樂店,
人步進永不想再搬遷,
怎知我挺起肩,抬頭道,
我要踏上路途我要為我自豪,
我要摘星不做俘擄,
不怕踏千山,亦無介意,面容滿是塵土,
人疲倦,也要踏上路途,我要為我自豪,
我要摘星不做俘擄,
星遠望似高,卻未算高,我定能摘到!

鴻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