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難六:慈愛的上帝永不會使人在地獄受折磨
--與J. P.摩蘭特博士(Dr. J. P. Moreland, PhD)的採訪
--與J. P.摩蘭特博士(Dr. J. P. Moreland, PhD)的採訪
像許多章一樣,這一章也有個好開始;當說明這個責難時,史特博一般也是非常坦白的說清楚它有多難應付。然而,到最後,我卻發覺這是使人憤怒的一章,邏輯錯誤多得可謂罄竹難書。
摩蘭特斷言,地獄並不像傳教士所說的什麼「火和硫磺」。他說,在《聖經》使用「火」是象徵性的──那裡沒有火,沒有火燒或折磨。他說:「地獄的處罰是與上帝分隔,帶來羞辱、悲痛和遺憾。……遭受的痛苦歸結於那最後的、終極的、無止境的從上帝、祂的國和我們最初被創造時所給予的美好生活中驅逐出來所帶來的哀痛。」
史特博突然插入說,一些人也許覺得摩蘭特正在把地獄淡化。但是,摩蘭特堅持不是這樣,他說:「地獄是一個人可以經歷的最壞的可能情況。」
那麼,一個人怎麼會使自己被打落地獄呢?摩蘭特辯稱,把人打落地獄實際上是上帝的一個慈悲的舉動!摩蘭特說,人在其生活中「每天要做數以萬計的小決定卻不知道。每天,我們為自己準備跟上帝與祂的子民一起、和按照祂的價值觀來評價事情,或選擇相反的結果。……如果人不是深情地愛祂,那麼,迫使他們與祂一起──要做那些愛祂的人想做的事──是徹底難受的」。
對這神學觀念,我發覺有許多許多的問題。首先,如果上帝把不想與祂一起的人打落地獄正是慈悲,為什麼人在地獄不是行使他們的自由意志、做他們真想要做的事?如果上帝不是主動地懲罰在地獄的人,為什麼它是「最壞的可能情況」?摩蘭特說到好像地獄會是一個很好的地方,而且可以「做你的事」。
第二,如果地獄是「最壞的可能情況」,它怎可能也是「仁慈」的?這兩個說法是矛盾的,兩者無法同是真確的。上帝從不考慮人可能會隨時間改變主意,祂怎可能是「仁慈」的?在任何人看來,「人也許某天改變主意或觀點」這個想法總被視為可能的,但上帝似乎不認為如此。上帝似乎認為,如果你死的一天,你不感覺到你想與祂一起,那麼,你永遠不可與祂一起。這叫「仁慈」麼?
第三,如果在地獄的人因為丟掉他們預備得到的美好生活而遺憾的話,於我而言,他們大概會想是與上帝一起。那麼,那些於上帝而言已被證明不想與上帝一起的人怎會因為不與上帝一起而不快樂呢?這根本不合邏輯。
第四,這神學觀念如何看福音的價值?如果人寧可在地獄也不想在天堂與上帝一起,那麼,傳福音又有什麼意義?傳福音者根本不應該嘗試說服人相信上帝,不是嗎?何以要嘗試說服那些不想與上帝一起的人變成想與上帝一起呢?我懷疑傳福音者一個可能提供的答案是,他們希望能夠把福音傳到那些在心底深處其實想與上帝一起的人。但這暗示那些在心底深處其實想與上帝一起的人可能會掉進地獄陷阱;如果那是沒有可能的話,那只表示傳福音根本沒有意義。摩蘭特在這裡的神學觀念似乎叫人認為,傳福音或那些像《為何說不》的書所說的,完全是浪費時間。
由於史特博認為地獄的問題很重要,故此他細分了一系列的副題,我在下面細說:
副題一:上帝怎能將小孩子打落地獄?
摩蘭特否認上帝將小孩子打落地獄。他沒有指明小孩子得救的問題如何處理,我只能猜測他相信「負責的年齡」的教條,就是那些年輕時死的人會自動到天堂去。我已經在責難四部份提出了我對此教條的反對理由。如果摩蘭特相信正在執行另一個機制,但他又不指明的話,我沒有方法可以評論。
副題二:為什麼每個在地獄的人都遭受同樣的苦?
摩蘭特主張,在地獄裡有不同程度的受苦。但他又主張,所有人都遭受強烈的苦,因此,它似乎是一次無意義的討論。
副題三:為什麼人因為有限的罪行而受到無盡的懲罰?
摩蘭特認為,某罪行的嚴重程度跟該罪行所干犯的時間沒有關係,所以,對某罪行所予以的懲罰刑期與該罪行所干犯的時間也沒有關係。好的,但懲罰的程度明顯地應該與罪行的嚴重程度有關。我不知道有什麼合適的經文可作參考,但我相當肯定,其中一條基督的教條是,懲罰應該與罪行相稱。無盡的懲罰不可能與一項有限的罪行相稱。
副題四:上帝不能強迫每個人去天堂嗎?
摩蘭特又回頭說,上帝不想強迫人與祂一起,如果這些人不想與祂一起的話。但是,不想與上帝一起的人又竟然會因為與上帝分隔而不快樂,這是一個明顯的矛盾。摩蘭特似乎繼續採取「片刻神學」變來變去,用不一致的理念來應付不同的問題。
副題五:為什麼上帝不能僅是將人逐出天堂?
談到他那「內在價值」的概念,摩蘭特說人具有「內在價值」。他說,根據人的「內在價值」,上帝「拒絕將那按祂的形象所做的創造物逐出天堂」。於是上帝反而要永遠地懲罰那具有「內在價值」的存有嗎?反而要將那按祂的形象所做的創造物打落地獄嗎?這樣又如何是如摩蘭特所聲稱的「在道德上優越」呢?這是那門子的「道德」學說?如果可以選擇灰飛煙滅或永恆的折磨,誰會選擇永恆的折磨?永恆的折磨又如何可能比灰飛煙滅「在道德上優越」?至少讓那被懲罰的選擇永恆的折磨或灰飛煙滅不才是「在道德上優越」嗎?
副題六:地獄怎麼可能跟天堂一同存在?
史特博問:「如果天堂是一個沒有眼淚的地方,為什麼那裡也沒有為那些在地獄的人而下的眼淚?」摩蘭特認為,在天堂的人將意識到地獄正在保護他們的「內在價值」。若一些在天堂的人不同意又如何呢?上帝怎知道他們不會感到悲傷、不會替那被咀咒的為那永恆的折磨而向祂申訴?
副題七:為什麼上帝沒有只創造那些祂知道會跟隨祂的人?
摩蘭特對這副題的反應,我認為是難以置信地突兀的。首先,摩蘭特同意,如果上帝只想創造幾個人上天堂,祂大概會這樣做;祂會創造大概十個祂知道會跟隨祂的人。(難道摩蘭特不知道上帝似乎無法能預知那兩個人──亞當和夏娃──會做什麼?)但另一方面,摩蘭特卻認為,如果上帝想創造數以億計的人上天堂,上帝必須創造更多更多的人,而他們會由於人與人的互相影響而最終悲慘地落地獄。
摩蘭特使用電影《回到未來》作比喻:「記得他們怎樣及時回到過去、改變一個小細節,然後當他們回到未來,整個鎮完全改變?我認為其中必有事實的關鍵。」就我所能判斷,摩蘭特似乎要說混沌論。他似乎說,上帝也服膺於混沌論而無法預知每個行動的每個反應。(實際上,我不是百分百確定這就是摩蘭特所說的話,這只是我對他那不太直接的回應的最佳猜測。)
上帝無法預知每個行動的每個反應?我以為上帝是全知的,不是嗎?上帝怎麼可以因為一旦多過大約十個人在世界上就不能完全預知人與人互相影響所引發的一連串事件?難道這條算術於上帝而言是太困難嗎?或者,如果限制人與人的互相影響能使更多人上天堂,為什麼上帝沒有創造億億萬萬個如地球的行星,而且只在每個行星放十個不育的人呢?
摩蘭特說,選擇不跟隨基督而且變成壞人的人也許會驅使其他人去選擇正確的道路和選擇基督。如此,那些不選擇上帝的人對幫助人上天堂仍是有用的嗎?而他們的回報是永恆的詛咒嗎?那麼,上帝豈不是將這些人用完即棄?這做法不是有虐待狂的味道嗎?有時,基督徒將他們的上帝描述得看來好不過撒旦!全能的上帝難道想不出一個比這更好的計劃嗎?祂想不出一個更好的方法去驅使人選擇基督耶?
對於摩蘭特的這次討論,我覺得最有趣的一件事,是這次討論結果承認一個人最終是否選擇相信基督根本上是無可估計的,而且它取決於你遇見誰、跟誰談話、在生活上經歷什麼。基督徒通常設法否認這點,而且聲稱那個決定純粹是你自己的決定。於是,似乎在某一方面,我實際上同意摩蘭特在他那《回到未來》的比喻中的一些說法,雖然我們得出非常不同的結論。我同意「人類社會是一個混沌系統」這個前提(按照混沌論),就如他似乎要說的;我也同意,一個人也許會選擇跟隨基督是因為遇上一個不跟隨基督的壞人,或一個跟隨基督的好人,這實際上是可能的。但是,就憑我是否偶然遇上那個會驅使我作出那個選擇的某某,來確定我靈魂的永恆命運,特別是那個偶然的機會有多大連上帝也不知道,這怎可能是一個的合理方法?
對於這個論點,我推測一些讀者也許會懷疑我歪曲了摩蘭特的說法。那麼,我會鼓勵讀者,當有這樣懷疑時,請重閱史特博的書。請記住,是摩蘭特使用《回到未來》作混沌論的比喻,不是我呢!是摩蘭特說一個人選擇什麼信仰根本上是隨機的!我要說的是:「摩蘭特博士,你對呢!它確是完全隨機的──上帝這樣來救世,不是愚笨嗎?」
總括而言,我認為摩蘭特應該堅持那個標準的神學說法,就是基於自由意志,上帝無法說出誰將跟隨祂;然而,他卻表達出那含蘊混沌論的說法,這樣的說法顯得十分荒謬。
副題八:為什麼上帝不讓人有第二次機會?
摩蘭特回應:「這個問題假設上帝沒有在人死前做盡一切祂能做的,我否定這個假設。上帝做了一切祂能做的,好讓人有一個機會;不會有一個人能對上帝說:『如果你不是讓我死得過早,又如果你會給我多十二個月的話,我知道我會作出那個決定。』」
對比副題七,這是一個駭人聽聞的明顯矛盾。在那裡,他聲稱上帝甚而不知道人與人互相影響下會發生什麼,如此,摩蘭特現在怎可能說,不會有機會有人可在他們作出正確的選擇之前就死了?不是每天都有人接受基督教嗎?如果那些原本今天接受這個宗教的人昨天就死了,他們將會在地獄,是不是?那麼,上帝怎能肯定地說,沒有人死得過早?摩蘭特在此再次採取「片刻神學」,結果產生了一個牽強的答案。他似乎已經退入牆角去力撐那守無可守的地獄,於是,他無法從這一刻到下一刻都能維持一個貫徹始終的故事。
摩蘭特並且認為,如果上帝給人另一個機會,那麼,生活在世上會有什麼意義?好問題。生活在世上會有什麼意義?十億年之後,你還會坐在天堂談論你姑姑死的時候嗎?對一個在天堂的不朽存有而言,在世上作為一個會腐朽的人的任何經驗如何能夠在某些情況下是有用的?不管任何理由,那些在孩提時期就死了的,雖然都沒有經歷作為一個會腐朽的人的完整經驗,但似乎他們終究還很好。如此這般,作為一個會腐朽的人的完整經驗還有什麼價值?我幾乎可以說,每一個人應該在「負責的年齡」之前就被殺死,那麼,每一個人就能永遠居住在天堂。
副題九:輪迴不是比地獄更合理嗎?
對於這個問題,摩蘭特博士的回應主要花時間在反對人會輪迴成別種生物。他說,人有「根本」性。「好像對於2來說,作為偶數是根本的,對我而言,作為人也是根本的,輪迴說認為根本的,對我而言,不是真正地根本。」對於摩蘭特這一句話,我實際上沒有什麼需要不同意;我同意,如果人輪迴回來時變成別種生物,就不大可以辨認出。
但是,我想我需要指出的是,有一些無神論者用一個非常相似的論據去批評死後生活的說法。他們說,什麼對人是「根本」的?是我們的生物的、會腐朽的、人性的本性。他們爭辯說,如果我們能在死後生活,我們便不能認出我們不朽的自己。由無神論者安東尼.富路(Antony Flew)所著的《只是不朽?你可以從你自己的死裡重生嗎?》(註一)一書,就是用了以上的論調。
對於人再輪迴成人的情況,摩蘭特博士沒有說什麼。他僅是說,那不是基督的教導,因此,它不能是真實的。我自己不相信輪迴的主要原因,簡單而言,就是如果那理念是從過去的錯誤中學習,那麼,要是你根本忘記了這些錯誤,你怎可以從過去的錯誤中學習?無論如何,摩蘭特博士始終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比起地獄,再輪迴成人起碼是一個更好的選擇,不是嗎?那是重點,而摩蘭特博士並沒有回答。
對於責難六,總的來說,我認為摩蘭特對每個問題和對每個副題的回應,說得好聽一點就是薄弱,說得難聽一點就是荒謬。摩蘭特拒絕承認他設法淡化地獄,但我確實認為他是。他似乎有矛盾的目標──他設法把地獄描繪成一個人可以被送去的壞地方,但不描述上帝不願寬恕,把人打落地獄;但他可憐地失敗了。唯一我能從摩蘭特的討論中得到的結論是,如果有一個將人打落地獄的上帝,這「上帝」不值得人去崇拜。
3 則留言:
同耶奴辯論, 差過餵屍吃藥, 無救效之援, 伏殭如前, 非藥不靈, 不想醒也, 浪費資源, 更激化及加深它們至死不悟的迷信遺毒!
謝謝大畫家光臨!
當然有很多死硬派耶徒,但經驗中仍有一定數量的信徒(包括表面屬死硬派者)漸漸接受事實與道理,拋棄耶教。信念的轉變往往是日積月累而非頓悟的,我們耐心與剛柔並重的誘導總會有成果。
鴻略兄的耐心愛心堪敬! 在下年老神倦只願與鴻儒談笑, 請多聯絡賜教! (受浸了, 腦被洗了, 身已上了, 救不到了; 未浸, 未洗腦或未洗腦太甚, 未上身太甚的, 救得一個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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