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8月 01, 2006

地獄之說

耶教地獄之說,誰是始作俑者?地獄又是什麼境況?按《馬太福音》記載,地獄是耶穌說的,是火爐,是給「惡人」(其實是不與耶穌相合的人)永刑之地,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而不是如一些耶徒企圖淡化之言,落地獄僅是永遠與神隔絕,落地獄的痛苦僅是永遠與神隔絕之苦。見下: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12:30-32)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13:41-42)

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裡,聚攏各樣水族。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裡,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13:47-50)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18:6-9)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喫;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25:41-46)